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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浠水县十三届二次常委会会议召开

2017-07-20 17: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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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政协浠水县十三届二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县政协主席程罡主持会议,副主席谢寒、徐菊莲、邱玉林,秘书长严国平及全体常委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汪秀芬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通报;协商通过了《浠水县民主评议部分县直窗口单位的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分组审议时,常委们重点对县政府的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县直窗口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关于县政府上半年的工作,会议认为体现了“六新”,即新目标新举措,围绕县委“一心三区”战略,县政府主动作为,实施“八大计划”“十大工程”,思路清晰,举措有力;新担当新作为,“一心三区”全面启动,“四大行动”持续发力,“生态建设”成效明显,脱贫攻坚稳步推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新变化新成效,主要经济数据与去年同期比实现了“十增”。但是,上半年政府工作也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业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企业税收贡献率不大,环境整治巩固措施不硬,民生工程建设力度不强。关于下半年工作,常委们提出“五加”建议:即实体经济要加力,项目建设要加快,生态建设要加紧,脱贫攻坚要加劲,民生发展要加强。

 

    关于落实《意见》,搞好民主评议工作,会议指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今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的《意见》,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政协民主监督主要形式有“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和其他形式监督”,《意见》强调要“重视发挥社情民意信息、委员来信来访、委员举报和民主评议等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民主评议是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会议要求,要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民主评议《方案》,把握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严明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地做好民主评议工作。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投票确定5家县直窗口单位为民主评议单位。

 

    (浠水县政协  刘卫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