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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政协专题协商有成效助推农业经营主体大发展

2016-01-05 1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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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秭归县政协围绕“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召开县九届政协第三次城乡居民代表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全县29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家庭农场主代表、12个乡镇财政所长和15个县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后上报了《政协诚邀代表建言献策  共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题协商报告。当时县委书记、县长都作了重要批示。时隔一年零四个月,现在落实情况如何?最近县政协社法委到县经管局作了祥细调研。

 

    一年多来,我县紧扣发展和规范两大主题,多措并举,力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在发展规模、运行质量、服务能力、综合效益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升,成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新引擎”,具体成效为: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成立并优化了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促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性意见,涵盖了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用地用电、信贷支持和人才培养等10个方面。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侧重支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信息交流、成员培训、土地流转、品牌创建、市场营销和科技应用等活动。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制度,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全县每年“三农”服务和乡镇年度经济建设综合目标考核。

 

    涉农部门集体发力。依托县委农办建立了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并落实了一对一的部门帮扶措施;财政局和工商局联合出台了认定标准和登记注册实施细则,县经管局制定出台了示范章程、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具体指导性意见。县乡两级充分利用专题讲座和农民“阳光工程”、职业农民培训机会,对合作社理事长及家庭农场主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累计近万人次。

 

    五大举措促发展。一是为整合县直各单位力量和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报请县委、县政府发文建立了《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二是开展新型经营主体涉农负担执法大检查,切实纠正和有效防范部门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为新型经营主体营造多予少取的发展环境。三是会同扶贫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帮扶贫困户精准脱贫给予金融贷款贴息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做到了市场主体发展与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推进。四是因势利导,帮助有申报意愿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并给予适当费用补贴,为推动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发挥了引领作用。2015年,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注册商标6个,新取得“三品”认证3个。五是组织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十三五”发展项目编制,建立并向省、市主管部门申报了农经类项目储备库,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以上举措全县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64家(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3家,联合社3家),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22家,比上年新增7家;注册家庭农场247家,从事农场劳动的家庭成员957人,规模流转经营面积达2.15万亩,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26家,比上年新增1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秭归己经成为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己经成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也己经成为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示范基地。

 

    (秭归县政协  余先达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