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江陵县政协向29家重点执法机关、窗口行业单位选派了143名政协委员担任特约民主监督员。一年来,全县民主监督员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正在向规范阶段迈进。
一、组织保障不断加强。县政协原则上安排一个乡镇、管理区政协联络组监督一个县直单位,一个县直政协联络组监督一到三个县直单位,实行组长负责制。县政协把履行民主监督员工作职责的情况,纳入了政协联络组年度考核、政协委员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评比表彰的重要条件。大部分单位对民主监督员工作比较重视,列入了全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一把手亲自主持民主监督员集中活动。
二、基础工作不断规范。一是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县政协修订了《选派特约民主监督员工作办法》,明确了监督内容、监督形式,明确了民主监督员、被监督单位、县政协办公室三方的工作责任。大部分单位也相应制定了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在组织活动、知情服务、联系沟通、意见反馈等方面规范了民主监督员工作。二是有固定规范的公示栏。被监督单位建立了固定规范的民主监督员公示栏,民主监督员提出的很多意见、批评和建议,就来自于群众的电话求助、投诉和举报。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 还给民主监督员发了聘书和监督员证。三是有民主监督员活动记录。被监督单位都有标准的民主监督员活动记录,内容包括民主监督员工作计划、民主监督员基本情况、向民主监督员通报的工作内容、向民主监督员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办理落实情况。
三、活动形式不断丰富。一是把民主监督员请进来,组织形式多样的集中活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有的单位开展提案办理、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等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 部分单位对民主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仅给予现场的口头答复,而且给予了书面回复。二是被监督单位走出去,通过上门走访、寄送资料、电话联系等方式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 部分单位加强与民主监督员的联系,定期寄送相关文件和工作简报, 发放意见征求表,向民主监督员征集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效果不断明显。被监督单位认真研究、积极办理民主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单位形象的提升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县物价局就价格宣传和主要价格监管等建议,县农业局就抓好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等建议,县广播电视局就严厉打击私自安装卫星天线违法行为等建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等建议,县地方税务局就加强税法宣传和税赋公平等建议,县邮政局就储蓄台席过少、缺报少刊等意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就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办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江陵县政协沈黎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