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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政协机关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通报精神  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六条意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2014-09-16 02: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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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7日,是春节休假后上班的第一天,鹤峰县政协就迅速组织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纪委节前下发的关于全省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会议由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陆明银主持。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全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进行的2014年第一次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并针对曝光的问题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做到警钟长鸣,并以此次通报的情况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做让群众支持满意的事,带头杜绝群众不欢迎、不满意的事,把力量凝聚到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上来,把心思用到解决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问题上来,把精力投入到维护群众利益、克服民生困难上来,取信于民、凝聚共识,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会议还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六条意见”,切实改进作风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不折不扣的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切实解决好“四风”问题;二是要干部带头,身体力行。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时处处以此规范约束自己,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要注重实干,推动发展。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精神,以实际行动体现作风转变;四是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要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好新一轮“三万”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满足群众的期盼;五是要厉行节约,务实清廉。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坚持勤俭节约;六是要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鹤峰县政协  谭长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