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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政协出台委员管理办法和联络处考评办法

2014-09-16 01: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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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各乡镇、开发区、市直各政协联络处履行职能的积极性。松滋市政协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政协工作实际,近期,经市政协五届五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了《政协松滋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和《松滋市政协联络处年度工作考评办法》。
    《政协松滋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共八个方面的具体规定,对委员在加强学习、认真履职、遵纪守法、创先争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对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政协章程,造成不良影响的委员的处理方式上做了具体规定。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委员的管理,切实提升委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松滋市政协联络处年度工作考评办法》共六大方面,22条具体规定,量化考评总分为100分。分别从党委政府重视情况、履行职能情况、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情况、参加会议活动情况、考评办法及奖励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此项考评办法的出台对于充分调动各乡镇、开发区、市直各政协联络处履行职能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乡镇、开发区、市直部门政协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增强政协工作的整体活力,努力提升科学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和助推松滋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松滋市政协  傅华平 胡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