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咸宁市政协召开四届十三次主席会议,认真学习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并就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明确意见,作出了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作为全市政协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市政协工作的实际,扎实、高效地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认识,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干事,主动谋事,努力成事,充分发挥政协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为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加快鄂南强市建设献计出力,为实现“三个三、翻两番、两高于、两明显”的总体目标而奋发工作。三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将政协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围绕事关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民主监督,以务实的举措和成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使各项履职活动更加契合中心任务,更加符合决策需要,更加体现人民心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咸宁作出新贡献。四是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推向持久,并充分运用机关刊物、网站等平台,加强学习指导,报道学习动态,宣传学习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五是要组织、引导广大委员加强政协理论和履职必备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能力,不断提高人民政协服务人民的水平。
市政协主席胡建华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周力、杨荣才、吴鸣虎、骆传勇、郑凌、孙基志、殷德才、熊登赞出席会议,市政协副秘书长、各专委会主任等列席会议。
(咸宁市政协 郑光勇 马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