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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政协出台提案办理考核评分办法

2014-09-16 01: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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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考核得分排名后3位的承办单位,在区级机关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要分别扣0.5分、1分、1.5分……”为进一步完善政协提案办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近日,西陵区政协七届四次常委会通过了《政协西陵区提案办理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的办法,推动全区政协提案工作再上新水平。
    据悉,考核总分定为100分,由区政府办、区政协提案委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年办理工作结束后,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具体项目分为基础工作情况、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委员满意度等4项,其中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占50分,这两项的具体评分标准细化为7条,侧重于考核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是否规范办理,办理实效有无显现。其中,把建议、提案提出者的满意度放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加大了其考评扣分权重。办法明确规定有以下现象每件或每次至少扣5分,最高扣30分:因承办单位不作为,建议、提案提出者对一次答复表示不满意的;对一次答复不满意,未按时进行二次答复的;因承办单位自身原因,建议、提案提出者对二次答复仍不满意的;答复意见中承诺的事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属于主办、协办单位责任的;办理工作作风存在问题,被建议、提案提出者投诉的。


(宜昌西陵区政协  潘巍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