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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出台政协工作新举措

2014-09-16 0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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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发文规范政协委员提名推荐及管理和考核工作


    竹溪县委创造性贯彻落实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政协工作,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县政协委员提名推荐程序,对加强委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委员的激励、惩戒和进出机制作出刚性规定。
    县委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协工作,为政协组织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给予大力支持,为政协委员履职创造便利条件,保证政协委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政协活动、履行委员职责。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有提出批评建议和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若因此而受到不公正对待或打击报复,县委支持县政协党组会商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予以制止或查处,切实保障委员的民主权利。

    县委要求加强县政协委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一是要加强政协委员的履职管理,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考核制度,完善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情况档案。对委员出席会议、参加政协活动、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二是加强政协委员的监督管理,政协委员要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法制意识,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当一届委员、联系一方群众、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发展。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协章程》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委员,经县政协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处分。三是建立健全政协委员的激励、惩戒和进出机制。开展委员管理年活动,加强履职考核,对不珍惜委员荣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协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告知、告诫谈话、劝辞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处分。对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县政协委员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多次获得县政协表彰奖励、成绩突出,同时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政协委员,由县政协党组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提拔使用建议,县委优先选拔任用。
    县委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协委员推荐提名程序,要严格操作程序、严格委员标准、严格政策要求。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强化委员学习培训、提高委员整体素质。要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引导政协委员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同时要创新载体,引导委员建功立业,不但要主动参与经济建设、招商外资等工作,而且要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基层维护稳定,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扶贫帮困,形成影响更大的扶贫帮困热潮,进一步树立政协委员良好形象。

(竹溪县政协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