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城县第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谷城县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制度》,对县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的内容、方法、标准和等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项制度的出台使该县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工作有章可循,也对一些滥竽充数的“举手委员”、“哑吧委员”、“混天委员”亮起了红灯。
制度规定:对县政协委员履职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六项内容计分。第一项:按时出席县政协大会全体会议和委员会议,发言积极,并向大会提交意见建议,得25分。第二项:积极参加县政协常委会、乡镇政协联络处、委员小组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得10分。第三项:自觉参加各项委员活动,并做到活动之前认真调研、了解民情,活动之中积极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每年参加调研、视察、检查活动不少于4次,得20分。第四项:积极参加接待群众日活动、自觉联系群众 4次以上,积极向政府及部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得20分。第五项:积极参加委员主题活动、在“双献双实、双岗建功”、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件以上,得20分。第六项: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得5分。以上六项相加,得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委员履职考核连续三年在60分以下的,县政协常委会将劝其辞去政协委员职务。
对县政协委员履职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每年年底由各乡镇对每个县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分项打分进行初评,再由县政协常委会委员工委会同乡镇政协联络处通过查阅政协会上各委员记录本、政协委员活动室台帐、委员个人记录的履职手册,对委员小组初评的结果进行复核,报请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通过,然后以县政协常委会文件印发各乡镇,并在县内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县政协委员每年履职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委员或推荐下届连任委员人选的重要依据。
(谷城县政协 马明刚 张小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