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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政协加强对基层政协组织和委员考核管理

2014-09-16 0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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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协工作,发挥好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宜城市政协加强对各基层政协组织、各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年度量化考核。
    对基层政协组织的考核,采取对表自查、集中核查、公示通报等方法相结合。要求各镇(办)政协联络处、委员活动组、政协各专委会先进行自查,查漏补缺,积极完成全年工作,并将履职情况上报,然后市政协组成专班,由委员工作委员会牵头对基层组织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认定。研究室、提案委员会和学习文史委员会根据平时掌握的履职管理情况对信息、提案、收集文史资料等单项工作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报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综合各单项考评情况和核查情况,形成考核意见和结果。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没有异议后,以政协文件形式进行通报。

    对政协委员的考核,采取委员自查、小组初查、综合评定相结合。各位委员根据考核内容,对工作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并在活动组或联络处会议上进行述职,委员述职期间,各位分管主席以及机关党委成员到活动组和联络处现场参与委员的述职,并指导评分工作。基层政协组织根据委员述职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委员工作委员会收集所有委员综合考核登记表后,由研究室、提案委员会和文史委员会提供相关履职情况,由工作专班汇总各方情况,提出考评意见。
    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的基层政协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基层政协组织,建议常委会对其负责人适时调整,并通报全市。对优秀政协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得分靠后委员提交主席会议讨论,依照《政协宜城市委员会关于政协委员履职的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劝退处理。

(宜城市政协  王双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