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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政协会议·活动

2014-09-16 01: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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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政协视察宗教工作

    近日,点军区政协副主席肖文金带领区政协民族宗教和社会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视察了全区宗教工作,实地察看了文佛寺、紫阳基督教活动点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民宗局长程会农关于点军区宗教工作的情况汇报。
    委员们认为,全区宗教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了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宗教管理工作全局,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管理工作取得了好成绩。初步构建了和睦、和谐、和顺的宗教关系,形成了政府管理与依法自律相结合的管理形态,为维护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针对宗教管理还有死角和盲点、新老交替后继乏人、石门洞道教场所的恢复、紫阳基督教点升堂、非法私自聚会等问题,委员们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区、乡、村三级管理网络,依法依规加强宗教管理;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设施建设,预防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尽快落实紫阳基督教教堂用地,争取促成甘泉寺移址复建。三是要进一步促进宗教与旅游经济的联系,引进有实力的客商开发文佛山等宗教旅游景点,为加快建设滨江生态新城区作贡献。
    区政协主席李兴慧参加座谈会并作了讲话。她充分肯定了点军宗教工作各级党政高度重视,部门认真履职,宗教界紧密配合,宗教领域氛围和谐;要求要正确认识宗教,利用宗教在抚慰心灵促和谐、凝聚群众促团结、化解矛盾促稳定、服务社会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尊重、关心、支持、长远谋划宗教工作,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规范开展宗教活动,要加强教育与引导,提高教职人员政治素养,加强宗教场所自身建设,适当适度发展宗教,防止宗教渗透,要积极搭建各种平台,发挥宗教界扶贫帮困、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的作用。(宜昌市点军区政协  郑玉梅 罗学柱 供稿)


△宜昌市点军区政协出台《提案工作暂行办法》

    为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推动提案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近日,点军区政协首次制定出台了《提案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从总则、提案委员会、提案的提出、提案的审查和处理、提案的办理、提案的督办、提案工作的表彰、附则八方面制定了33条具体措施,并明确规定了12种不予立案的情况。
    该《办法》明确提出,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中共点军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大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应当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不予立案的情况包括: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超出本区职权范围的;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指名举报的;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其他不宜以提案形式提出的。
    提案可以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提案委员会应当加强闭会期间的提案征集工作。承办单位一般应在交办后五个月内对提案进行答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全面落实“互动互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让提案者全程参与提案的办理,共同磋商落实提案的办法和措施。提案者可向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主动参与提案的办理工作。
    对反映党委和政府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的问题的,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并具有较强可行性的提案,经主席会议审定通过后可作为重点提案。(宜昌市点军区政协  赵宝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