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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政协调研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

2014-09-16 0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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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武汉市新洲区政协调研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


    在前期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加大改革步伐,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明确集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理顺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关系,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按照武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新洲区决定在阳逻街高潮村、邾城街章林村开展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副主席汪宏星要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是一项崭新的课题,要本着为农村经济发展着想、为农民增收致富着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想,积极思考,大胆探索,不断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力争走在武汉市前列。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 黄金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