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浠水县人民政府召开“两案”交办会。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鲍红专,县人大副主任张昭,县政协副主席胡根林及“两案”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浠水县政协2018年共收到提案248件,经审查立案221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7%。其中经济建设类50件,占22.4%;政治建设类7件,占3%;文化建设类22件,占10%;社会建设类126件,占57.3%;生态文明建设类16件,占7.3%。
会上,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209件提案进行了交办(另有12件提案县委督查室进行了交办);县人社局、公安局等承办大户现场领办“两案”;县人大副主任张昭和县政协副主席胡根林先后讲话。
胡根林讲话要求,要创新重点提案办理机制,继续发挥县级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优势;要创新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把沟通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要创新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机制,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表彰、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创新三方(承办单位、提案人、政协组织)沟通协商机制,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落实率。
最后,鲍红专强调指出,有“两案”办理任务的单位,体现了部门的重要性,体现了代表和委员的关注和期盼,办好“两案”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他要求,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办、结合实际办、放大效益办、注重沟通办、协同配合办、抓紧时间办,为促进浠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浠水县政协 刘卫国 何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