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以来,新一届江岸区政协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以服务为主线,质量为根本,协商办理为重点,不断精细工作环节,丰富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提案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增强服务能力,积极打造精品提案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线,更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水平的体现。我们通过持续优化服务,为委员提写高质量提案创造条件。一是加强委员履职培训。根据换届后委员构成变化,有针对性开展了委员履职能力培训,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授课和有经验的委员现身说法,交流探讨,并专门编撰《政协提案基础知识手册》供新当选委员培训学习,从总体上把握提案特点要求;通过评选优秀政协提案并在区政协网站进行选登示范,方便委员参考借鉴。二是拓宽知情明政渠道。通过组织委员参加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等活动,让委员了解区情民意。通过组织委员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年初进行政情通报,年中常委会通报国民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等方式,让委员深入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打下基础。定期向委员编发工作动态和区情资料,今年共编发4期,20余万字,为委员知情议政,撰写提案创造了条件。三是服务委员调研。在界别、委员选定提案建言方向后,加强协调服务,方便提案者深入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从而提高提案针对性,使提案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据。四是进行选题引导。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并通过视察、界别活动、委员进社区等形式,广泛搜集社情民意,编制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引导广大委员从大局着眼,有的放矢撰写提案。五是鼓励集体提案。通过优先将集体提案纳入重点提案,进行重点督办,鼓励各民主党派和界别小组,集中智慧,精心谋划集体提案。多种方式的主动服务,调动了界别、委员的积极性,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共提交提案204件,其中集体提案26件,提案数量有较大增长、质量稳步提升。
二、改进程序模式,严格标准审立提案
提案立的好,才能办的好。区政协按照市政协《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审查机制,严格立案标准,为提案办理奠定基础。一是实行“三审”立案模式。提案工作组预审,主要看主题是否明确、行文是否规范、内容是否一事一议;政府督办科专班初审,主要看反映问题是否客观真实、建议是否可行,提出处理意见;提案委员会终审,形成审查立案报告,提请大会协商审议通过,增强了提案立案的严谨性,确保了提案质量,为提案的办理落实奠定了基础。二是积极并案,联合交办。对案由相似,建议相近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统一办理。提案立案后,区人大、政府、政协共同召开议提案交办会,区长亲自部署,明确办理程序、时限等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三是交办后再协商。采取函告方式使委员及时了解提案立案交办情况,利于委员对提案的跟踪和提办间的交流协商。对不予立案的提案,与提案者再沟通,或以社情民意、转市政协等方式处理,或完善后重新提交,提升立案质量。
三、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提案办理协商
区委、政府发挥领导优势,政协发挥民主监督职能,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不断丰富提案协商督办方式方法,取得良好效果。一是一把手领衔督办。在往年主席、分管副主席分别领衔督办建议案、重点提案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建立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区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领衔督办《关于加快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利用,打造特色鲜明“汉口文创谷”的建议案》、《关于江岸区排水建设的建议》重点提案,多次组织协商督办视察活动,取得良好办理实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政府有为,全年督办。区政府发挥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组织政协委员对各单位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问责整改。对各职能部门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处理,保证当年办理任务的完成。三是集中督办。对内容相近的提案,符合并案条件的,坚决“并案”处理,对不符合并案条件的则进行集中督办,促进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对提案承办大户开展对口提案办理协商,提高督办效率。四是实施提案办理“回头看”。坚持对往年大会建议案、部分重点提案开展“回头看”协商督办活动,采取座谈协商、调研视察等方式,持续督办,增强了办理实效。五是进一步完善提案管理系统,方便委员督办。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网络化运行,方便委员提交提案、参与对提案的督办。
四、转化协商成果,创造条件落实提案
为使提案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区政协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促提案办理开花结果。一是推进提案高层次办理。对协商办理过程中,需要区委、区政府牵头解决的新问题、新建议,坚持以《建议清单》形式报送区级有关领导,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区级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以社情民意等形式向上级政协报送,确保提案建议有效落实。二是促进提案联合办理。通过召开办理协调会,发挥主办单位主动性和协办单位积极性,整合多部门联合办理力量,促进问题的整体解决。三是搭建桥梁,促进提办沟通交流。鼓励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加强办前沟通,围绕提案反映内容、办理思路等充分协商;督促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相关举措;开展提案办理后的三方面商,深化办后交流,征求提案者意见建议,促进提案成果转化。四是实施办理满意度的“再回访”。针对有些提案办理满意意见并非本意的情况,区政协对提案办理意见逐一进行征询,确保承办单位真办理,委员真满意。
(武汉市江岸区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