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襄阳市委在十四届一次会议上,针对襄阳市村医养老无保障,老村医不退,新村医进不来,村卫生室服务无保障的问题,提出了《村医养老不解决,将会酿成大问题》集体提案,建议将村医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专门出台政策解决老村医养老问题,定校委培确保村医队伍正常延续。该提案被襄阳市政协列为190-1号提案,由市卫计委主办,人社局协办。
此提案的核心问题在于解决村医养老问题,重点在于顶层设计,即政策支撑问题。村医养老问题关系到村医队伍的稳定,关系到民生工程的落实。今年5月襄协办【2017】20号文下发后,民建襄最市委把该提案作为重点协商督办提案,由民建市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三方合力开展了该提案办理落实工作。
民建襄阳市委多次分别与市卫计委和人社局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协商讨论,探讨将村医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可行性,研究提高已退休村医养老待遇的措施办法,在三方努力下,目前已取得了突破。
基于目前村医养老问题实际,根据三方研究探讨结果,市卫计委在2016年8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基础上,又拟定了《襄阳市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政府以襄政办【2017】23号文印发。该方案对在岗和离岗乡村医生分别确定了补助标准,对在岗的乡村医生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对到龄离岗的,在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根据其在1996年后实际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再加发10元。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负担。还规定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县(市、区) 解决村医养老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提高了已离岗的村医养老待遇,初步解决了退休村医的养老问题。对在岗的村医,由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提高了他们的养老保险标准,村医养老问题的解决迈出了一大步。
民建襄阳市委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但同时认为,“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条规定将会出现问题,问题在于不符合条件的怎么办?提案的初衷是将在岗的全面纳入职工养老保险。民建襄阳市委将在今后继续关注!
(民建襄阳市委员会 姚从升 襄阳市政协 王佳斌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