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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政协以文件规范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督办工作机制

2017-07-11 17: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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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以全省创一流、全国有影响为目标,主席会议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专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坚持将提案工作融入到政协工作全局,以提案落地促进工作落实,推动重点提案“办成率”,确保政协提案真正办出实效。专门以政协办公室文件出台《关于做好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督办工作的通知》。从协商督办内容、方式、范围、时限上规范了提案办理协商督办工作机制。

 

    在协商督办内容上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到部门督办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三看”。即:看承办单位重视程度,是否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无会议少具体措施,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承办1件提案,对重点提案主要领导是否亲自过问,是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具体办理的三级办理工作格局,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看办理方式。是否实行办前协商,主动了解委员提案的意图,办中是否与提案者开展面对面沟通,邀请提案者参与办理过程,办后是否进一步听取委员的意见进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看办理质量,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能够采纳落实的,是否积极采纳落实,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采纳落实的,是否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采纳落实,对确实不能采纳落实的,是否向提案者说明情况;看落实结果。办结后,是否确保承诺的事项落实到位,对正在解决和对已列入计划的提案是否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对办理工作是否适时予以宣传。

 

    在协商督办范围上要求,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工作职能,从本单位集体提案或所属市政协委员提案中选取5件提案开展协商督办;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工作职能从所联系的委员活动组、委员及对口联系的单位承办的提案中选择5件提案进行督办。

 

    在协商督办方式上要求,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会议督办,视察办理现场、听取汇报、委员满意度测评,切实提高提案办成率和委员满意度。

 

    在协商督办时限上强调,6月召开会议作出具体安排,列出时间表,9月底以前督办完成,10月10前,对提案的督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反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由提案委员会将督办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请主席会议审议。

 

   (襄阳市政协  靳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