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6月初,中共竹溪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相继印发《关于对2017年政协提案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把做好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办理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有关重点提案办理进展,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层层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全程协商,以真诚务实的办理态度与提案人的面商沟通,要把与提案人的面商沟通贯穿于办理办前、办中、办后工作的全过程,使办理工作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由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由封闭向开放转变,由任务型向责任型转变。要进一步加强督办督查,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工作实效。各承办单位要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合理建议,健全提案分类、办理答复等机制,通过将办理提案与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履职尽责相结合、与有关重点项目相结合等办法推进提案建议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将从7月起组织检查,由县领导带队深入承办单位和办理现场进行视察和督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实行常态化督查,适时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缓慢、推诿敷衍的,将追究相关工作责任。在9月底的县政协常委会上听取各重点承办单位和重点提案落实情况专题报告,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得分将向社会公布。
(竹溪县政协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