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秭归县九届五次会议上,县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131件。一年来,通过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和30个主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所有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其中,102件已办理落实;24件被列入工作计划加以解决;5件因条件所限一时还不能解决,相关承办单位在办理中吸纳部分合理建议,待时机成熟后逐步加以解决。提案的办结率、见面率、反馈率、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县委加强领导,县政府强化责任,县政协加强督办,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促使提案办理由文来文住向人来人往转变,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努力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后,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及时归纳整理,会同县政协提案委拟定初步处理意见和承办单位,并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拟办建议,然后分送各分管县长审阅,最后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由各承办单位办理。同时,县政府还召开专题提案交办会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意见要求。
二、加强调查研究,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提案办理工作的规程,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面商制、和限期答复制,对提案的接收、登记、整理、交办、面商、答复、审核、总结、归档等各个环节,实现环环相扣、有序推进,保证了办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提案全部通过公务员办公门户网进行交办,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联系沟通,增进理解支持。各承办单位积极保持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实行“办理前沟通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主动了解委员提出提案的意图,找出问题的症结,做到快捷办理。办理中,虚心征求委员的意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办理效果。办理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委员反馈,并对办理情况跟踪回访,力求委员对答复件满意。
四、加强督办落实,提升办理水平。县委、县政府在制定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时,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了对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并明确由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对整个办理过程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务督查室及时协调出现的各种问题,主动催办,跟踪督办。县政协认真筛选确定重点提案,并对重点提案逐一进行重点督查,由主席、副主席带队,组成重点提案督查专班,深入现场调查研究,面对面地听取委员的情况反馈,扎实有效地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秭归县政协经济委员会 徐长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