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十堰市郧阳区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确保一江清水永送北京,区政协委员张俊恒在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矿山清理整顿,加快山体植被修复的建议》提案。区委、区政府对该提案办理高度重视,区政协将该提案列为2015年十件重点提案予以督办。区综合执法、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多项举措落实该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以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矿产卫星图斑执法大检查等集中整治为契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种违法开采行为。今年以来,已组织集中整治行动13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矿山企业150家次,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86份,查出隐患和安全生产不符合事项113条(处),现场整改59条(处),关停非法采矿点28处,立案 9起,没收非法开采的矿石500余吨,有效规范了矿山企业开发经营秩序,震摄和遏制了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对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予以逮捕。
二是坚决封停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的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保护区禁入政策,对沧浪山国家地质公园、汉江流域一河两岸、一路两边可视范围的矿山坚决关停、禁入。对汉江水源地保护区、高速公路及重点交通要道沿线的石料厂进行了全面清查,对不符合要求的3家石料厂予以关闭。强化巡查,严防原郧县胜利煤矿擅自复工生产。督促各矿业公司落实水污染整改防治措施,关停九龙瀑景区周边3家开采点,取缔大柳乡虎啸滩风景区入口处大理石加工厂、城关镇子胥湖规划区内6家矿石加工企业,加强了对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非法采矿单位10家,督促38家水保方案已到期的矿山企业尽快补办《水土保持方案》。
三是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对历史上荒弃的矿山和已关闭或资源枯竭的矿山,且没有进行环境恢复的,严肃追查,责令开矿人修复。确属追查不到的,将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纳入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拿出专项资金治理。对新办矿山采矿权审批时,严格实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不出现新的矿山环境问题。对正在开采的矿山企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制定环境治理方案,保证企业边生产、边治理,不欠新账。开展矿山复绿行动,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机制,对可视范围内的矿区生态进行修复,对裸露山体进行了大漠化绿目网覆盖治理和播撒草籽实行植被恢复,矿区复绿面积达10000余平方米。
四是大力宣讲政策法规。组织主题活动,积极宣讲政策法规,增强矿山业主、居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参与意识、生态意识。逐步建立"政府牵头、属地为主、乡镇实施、部门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加快对已经关停矿区的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和环境治理进度,让郧阳区的明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十堰市郧阳区政协 王兆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