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宜都市政协启动今年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以来立案交办的提案和七届三次会议B类提案开展民主评议。据了解,提案办理民主评议的结果将作为提案承办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参数。
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共收到提案203件,经审查,立案173件,其中,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8件,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12件。今年7月,市政府出台《2015年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方案》,将立案的173件提案全部交办给各承办单位,并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办理工作。为促进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市政协成立由分管提案工作副主席任组长,市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为成员的提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联络组开展评议工作。
据了解,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主要围绕组织领导、办理态度、办理结果、B类提案办理、办理时限、行文规范等方面,以联络组为单位召开专题评议会议开展初评,并填写《市政协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测评表》,由提案委负责汇总后提请主席会议审定,并将主席会议审定结果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协提案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是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种有效方式。民主评议活动开展以来,有效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让政协提案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有效作用。
(宜都市政协 吴素英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