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恩施州政协召开常委会会议,首次对部分州直单位2015年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会议听取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和州政协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小组对三个单位2015年提案办理工作的评议报告,并进行了讨论和民主测评。州住建委今年共办理州政协提案22件(主办10件,会办12件);州食药监局今年共办理州政协提案5件(主办3件,会办2件);州卫生计生委今年共办理州政协提案12件(主办8件,会办4件)。三个单位今年办理的州政协所有提案已全部按时完成办理工作,提案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均为99%以上。测评结果显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得分94.1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得分94.5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得分95.2分,综合评议结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提案办理工作均为优秀等次。
会议指出,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是恩施州政协提案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目的就是充分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提案办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使提案办理成为党政部门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一个抓手和实践平台。民主评议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民主评议来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好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推动承办单位落实办理承诺。
会议要求,有关承办单位要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活动,总结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找出存在的差距,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起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州政协要总结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政协提案中的科学的制度规范和有效做法,并在更广的范围加以推广,对其他承办单位起到示范作用,推动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程序,推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在全州形成重视政协提案办理的良好氛围,使政协提案工作更具有落实成效和广泛的影响力。
(恩施州政协 王俊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