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提案的提出过程和办理过程实质上就是一次协商民主的过程。广水市政协始终将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一是建立提案征集、审查、交办函告制度。就是围绕市委战略目标、工作重点和民众关切,拟定提案征集要点,为政协委员撰写提案提供方向性帮助。同时要求各专委会、活动组组织对口联系的界别委员开展提案调研、视察、座谈和协商,以强化提案征集源头质量。然后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审查,并把提案审查的结果是否立案,是否交办以及承办单位以函件的形式告知提案委员,让提案委员了解所提提案的运行状态,从而知晓提案撰写存在的问题,提案审查处理情况,以便于委员跟踪和参与提案办理协商。今年,广水市政协采取“提案审查四步法”对征集到的155件提案进行审查:首先,提案委初审。由提案委依据《提案工作条例》对征集到的提案及时进行审查,整理归类,拿出初审协商意见。其次,专委会参审。充分发挥各专委会的职能作用和与对口职能部门联系密切的优势,统筹相关专委会参加提案审查,并为下一步提案办理协商打基础做准备。第三,对口协商会审。对涉及相关法规政策或重要意见建议的提案,要求相关专委会及时与对口联系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立案前的专题协商,进一步规范完善提案,使之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第四,主席会议终审。主席会议在充分发扬协商民主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凝智聚力,因势利导确定提案审查结果。通过“提案审查四步法”,整理合并内容相同提案31件,作为社情民意或委员来信39件,实际形成提案85件。其中,立案35件,建议38件,另有12件内容与往年在办提案相同作为跟踪督办提案。提案交办后,市政协立即向226名参与提案的委员,寄发提案征集、审查、交办函告书693份。
二是建立重点提案督办制度。采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1)遴选重点提案。在已立案的提案中,选择若干事关全局性、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对党委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提案作为重点初选提案,并拟定《重点提案初选建议方案》,报主席会议审定。(2)明确督办责任。根据主席会议审定的意见,制定《重点提案领导督办一览表》和《委员提案督办责任分解表》,由主席会议成员负责领衔督办;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组按照归口管理、对应联系的原则,负责提案督办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3)加强组织领导。各办、委、组依据《重点提案领导督办一览表》和《委员提案督办责任分解表》,拟定提案督办实施方案,报分管领导审定;同时,加强与对应联系的承办单位的沟通与协商,确定督办协商的相关事宜;组织第一提案人和相关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深化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并适时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落实好提案意见和建议。
三是建立广泛多层联合督办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政协活动组平台作用、专委会职能作用、政府督查室协调作用,建立起广泛多层联合督办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效。2014年,广水市政府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采取“拉网式”的清查督办,通报清查结果,要求承办单位对提案委员意见反馈不到位的进行再联系再沟通,直至所有提案委员的意见反馈到位。与此同时,市政协也向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反馈不及时的委员发函,共计发函120余人次,有效的促进了提办双方的互通对接。广水市政协农业活动组在督办“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的建议”时,不仅发挥本活动组委员的主体作用,还主动与相关专委会联系,商请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收到较好效果。
四是建立提案办理“补火”制度。对于提案办理不到位的,不投“满意票”,对提案办理“被满意”现象说“不”。广水市政协在去年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当中,有的提案委员对“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和公交车管理”的提案以及“关于按政策标准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征缴比例的建议”等2件提案的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市政协在收到征询意见表后,迅速与市政府督查室和承办单位联系,反馈委员意见,责令“补火”。承办单位再提认识,再添措施,及时“补火”,使提案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
五是建立积案跟踪督办制度。积案一般受关注度较高,办理难度大,是提案办理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解决和办理好这些积案,不仅能够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极大地促进政府进一步转变作风,创新思维,提能增效,全面落实提案办理,更好地执政为民。为此,广水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决定,积极探索建立提案积案跟踪督办制度,并把以后每年的6、7月份作为提案积案跟踪督办月通报给市政府。2014年6月23日,广水市政协从七届二次会议提案中选取5件当年因客观条件等原因尚未结案的提案,作为重点跟踪督办积案,组织进行“跟踪问效”。督办专班先对5件积案办理情况,组织提案委员、相关专委会和活动组进行实地调研视察,了解积案办理情况,完善积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召开督办协商会,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背靠背进行民主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结果显示,有3件积案办理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超过80%,按照评议规则予以结案;其它2件积案办理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不足80%,被列为继续办理提案。通过积案跟踪督办,力争做到提案办理协商不走过场,促使承办单位更加重视提案办理协商。2014年提案办复率100﹪,委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
(广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