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竹溪县政协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履职的基础性、重要提案性工作来抓,不断创新方法,改进方式,提升水平,发挥了提案整体作用,促进了建设高速路,加大保障房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加大城市美化亮化力度、农村安全饮水、为村主职干部办理保险等一批影响力强、惠及面广的提案办理落实,不断扩大提案工作影响力,放大提案作用,受到社会好评和群众点赞。
一、加强领导,凝聚提案工作合力
竹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批阅重要提案、亲自领办重点提案、亲自督查办理情况,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每年多次安排部署提案工作,定期通报办理进展,研究推进举措,做到了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兑现。县政协常委会把提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坚持主席会议协商确定重点提案,领导带队督办重点提案。各部门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推动办理工作,普遍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将认真办理提案,作为转变“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推动解决了相关问题。
二、拓宽渠道,提高提案整体质量
一是广泛征集,提早部署提案工作,在全会前3个月印发《提案征集通知》,同时在网站上刊登,便于委员有充足时间倾听民意,做好调研撰写。二是畅通渠道,搭建知情明政平台,组织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提案督办、观摩交流、参观考察等活动,让委员了解政情民情,为撰写提案打好基础。三是注重围绕中心,精心提炼,认真听取党政部门的意见建议,拟定选题方向参考,力求选题与中心工作对接,集中专委会、界别等方面的团体智慧,齐心协力培育精品提案,以质量带动数量。
三、改进方式,提升提案服务水平
一是根据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新特点,主动与县政府会商完善推进提案工作的新举措,在提案交办前开展多轮磋商确定承办单位,在提案交办后督查追踪落实,商请政府联合召开督办会、协商会、通报会,持续推动办理落实。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商和沟通,对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跟踪督办,引导增强协商意识,畅通协商渠道,积极开展办理协商,改“闭门”办理为“开门”纳谏,推动承办提案由“任务型”向“责任型”转变。三是加大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力度,对委员提案办理反馈意见给予高度重视,改“面对面”为 “背靠背”征求意见,单位征询委员办理意见后不再收回意见表,而由委员将意见表直接反馈至政府督查室和政协提案委,便于填写真实意见,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求重新办理(2014年办理政协提案162件,委员征求意见没有不满意的);委员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的3件提案,县政府通报批评并责成重新办理。
四、创新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通过“ 四个创新”,打造提案办理落实新亮点。一是创新提案办理考核办法,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将提案办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创新提案工作制度,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总结出提案分类管理、联合督办、跟踪问效等工作制度,县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教育局、林业局等重点办理单位,也结合实际探索出“三真”(用真心、用真情、用真力)、“四结合”(提案办理工作与联系群众改进作风相结合、与推进重点难点工作相结合、与重点工程建设和综合规划编制相结合、与上争项目和资金倾斜相结合)、“五定”(定责任领导、定责任股室、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目标)、“六步流程” (研究拟定方案—协商委员征求意见—认真办理落实—公开办理措施—正式答复委员—持续跟踪续办)等办理方法,不断提升办理实效。三是创新提案督办方式,通过督办促进提案落实,变政协单一督办为政府、政协联合督办,采取专班督查、发文催办、电话督办等多种形式,建立起月督办、季催办、年通报的督查机制;变分散督办为会议集中督办,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单位督办会,县长与局长面对面商议办理举措;变听汇报、查资料督办为带案调研、现场督办、明查暗访相结合,深入现场办理,面商沟通,促进落实。四是创新在全省首次实行提案办理公开承诺,县教育局、民政局、城管执法局、人社局、环保局、农办、文体局、卫计局、司法局、畜牧局、扶贫办等单位积极响应,在县内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承诺,并认真按照承诺内容办理落实,引起县内外广泛关注,有的市、县政协来电咨询、来函学习该县提案办理公开承诺的作法经验,收到良好效果。
(竹溪县政协 冯诗贵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