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办理质量,丰富提案办理协商形式,随州市政协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提案办理“四见面”机制,促进提案办理落实。
提案办理“四见面”机制,即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与提案人实行拟交办前协商、办理前见面协商、办理中见面协商和办理后见面协商。
拟交办前见面协商环节,提案委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在提案交办前与拟承办单位见面协商,对已立案的提案实行预交办,分别征求拟承办单位意见,要求拟承办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拟交办意见,统一思想,明确承办主体、主会办责任,提高交办的准确率,确保提案交办一次性落定,防止承办单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办理前见面协商环节,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提案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提案人见面联系一次。承办单位当面征求提案人的意见,了解提案人提出提案的背景、初衷、目的、意图,制订办理方案,与提案人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改变过去沟通协商滞后、提办不对路、衔接不对口的现象。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办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提案时,第一时间邀请提案委员座谈协商,了解提案人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及时采纳有关建议,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打重惩,提升了我市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构建安全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
办理中见面协商环节,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提案后3个月内主动与提案人见面联系。承办单位当面向提案人通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征求提案人办理提案的意见,及时采纳提案人的合理化建议,加强办理过程中提办双方的思想交流沟通,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克服提案办理文来文往、电来电往、闭门办案现象。如,市水利局在办理《加强白云湖综合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时,主动邀请提案人对白云湖沿线的排污口参与清查工作,并通报治理的任务、时限,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实施,改善白云湖水质环境。
办理后见面协商环节,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提案4个月内或特殊情况6个月内要主动与提案人见面联系。承办单位规范做好提案答复,当面把提案的办理结果向提案人反馈,送交提案答复函和征求意见表,了解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满意情况,并根据委员意见进行有效整改,做好提案建议的转化工作,提升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克服办理意见“被满意”现象。如,市住建委在办理《在大十字街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的提案时,邀请提案委员现场察看,协商论证,历时7个月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在天桥建成投入使用后及时邀请相关提案人现场回访,听取提案人的回访意见,委员们对提案的办理工作非常满意。大十字街天桥的建成彻底解决了交通瓶颈,缓解了交通压力,提升了城市功能,方便了市民出行。
近年来,市政协通过开展提案办理“四见面”活动,搭建起提、办双方“零距离”沟通平台,实现了提、办双方的协商互动。提案人通过参与提案办理现场沟通,更好的知晓了部门工作,承办单位通过办理提案吸纳有关意见,更好地促进了部门工作。委员的满意率、提案的落实率大幅提升,真正起到了“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的效果。
(随州市政协 张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