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也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近年来,蕲春县政协注重引导委员把政治荣誉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积极运用提案的形式来履行政协职能。
一是规范制度确保数量。制定了《政协委员做好提案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政协委员每年都要参与“五个一”活动,其中“提一份高质量的提案”是一项硬任务,并作为政协委员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度来保证提案数量。二是优化服务找准选题。在每次政协全会召开前2个月,县政协提案委都要下发《关于做好提案工作的通知》,印制规范的提案表格,列出近60个提案题目,供委员参考,帮助和引导委员在撰写提案过程中做到选题更加准确,内容更加充实,措施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在提案征集过程中,注重选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如“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投入”的提案,县政协立案后,交由教育局、财政局办理。2014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县教育支出达6.12亿元,中小学公用经费由原来每人每年700元、500元提高到760元、560元,全县增加中小学公用经费补贴资金510万元,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三是知情参政提高质量。县政协组织委员每年参加全县性的活动不少于2次,常委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3次,为政协委员“知情问政参政”搭建平台,有利于委员在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的基础上,通过知情问政参政,提出针对性强、高质量的提案。四是严格把关慎重立案。在提案立案上,严格把好“三审”关,即提案的审查和立案都把好提案初审、专委会再审、主席会议三审定案三道关口,保证了立案质量。
(蕲春县政协 陈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