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提案交给我们办理好像不妥!”
“根据‘三定’方案,你们有这项职责!”
这一幕发生在1月27日保康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工作会议上。提出疑义的县政府一职能部门,回答一方的是县编办的负责同志。
当日的提案审查会议上,县政协委员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192件提案原件,经审查立案119件。
针对政协提案工作中存在的交办不准确而导致的办理效果不佳的问题,保康县政协严把提案立案关口,自2014年起,从源头抓协商,改过去提案审查立案由县政协提案委一家“一锤定音”,为邀请提案办理重点单位和县编办共同参与,多方协商,共同提出交办意见。特别是对于提案交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因职责不明和职责交叉等原因而造成的承办单位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在提案审查立案期间,由县政协提案委牵头,召集提案办理单位、县编办“三堂”协商。对有疑义的交办意见,由县编办按照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提出明确建议,然后经县政协探案委集体审查,提出交办意见。
据保康县政协提案委负责人介绍,“三堂”会商,提高了提案立案准确性,委员重复提案现象较上年比较,明显减少。
(保康县政协 王俊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