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竹溪县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发出政务督查通报,对2014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这是县政府2014年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发出的第四次通报,充分体现了县政府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通报对2014年办理工作措施进行了总结,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年初,县政府收到政协转交的提案后,迅速认真地进行了研究、分解,积极与政协会商,并在3月经县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了分解方案,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都组建了工作专班,严格工作程序,明确目标任务,实现了承办工作的程序化和制度化,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股)室具体负责、专门人员具体办理”的责任制度。二是完善机制,规范办理。4月初,县政府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会后各承办单位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办理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五定”: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县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将办理工作与加强和改进部门作风相结合,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从政协提案的承接、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答复、回访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规范程序;对办理原则、责任、方式、时限、跟踪反馈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实现了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督办,提高质量。县政府进一步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在日常电话催办、个别督办的同时,在6月份组织专班对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重点单位下发了书面专项督查通知。8月,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协提案办理工作;9月份,县政协组织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督办。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今年承办的提案都在10件以上,面对任务重、人手紧、难度大等诸多困难,这些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加强提案建议所涉内容的督办,促进了一批重点项目和工程的有序推进;农办、卫计局、文体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参与办理、积极落实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承诺,走访政协委员;县委机关杂志社、电视台积极参与,对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重点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对各承办单位报送的建议意见办理答复文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范的文书、以文件代替办理落实的现象,坚决责令重办,切实保证了办理质量。
通报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不够重视,督促抓落实不够;二是个别单位在办理时间上相对滞后,影响了整体办理进度;三是复文格式不够规范,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时仍出现标题不清、主送格式混乱、未标注类别等情况;四是少数单位与委员联系不够紧密,未能与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五是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协调有待进一步增强,第28号、44号、74号政协提案,委员征求意见为基本满意。
通报表彰了先进,县政府决定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委组织部、监察局、农办、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民政局、水务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等25个单位提出通报表扬。
通报对下一步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对已经办理落实的提案,要进一步巩固办理成果,制定详细的跟踪落实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以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促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二是对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提案,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落实到位。三是要对办理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杜绝承诺“一场空”,各承办单位要本着对政协委员、社会大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承诺和职责,对近年来的政协提案进行一次梳理和回访,对那些当时限于条件无法解决的提案,现在条件成熟的,要创造条件,集中力量办理,努力提高办结率和落实率。
(竹溪县政协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