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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采纳政协提案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

2014-12-28 2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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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的资产、资金、资源统称为“三资”,是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如何加强监管?竹溪县政协委员经过深入调研,在去年底的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竹溪县纪委(监察局)对该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定责任领导、定责任科室、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目标,包办理效果的“五定一包”办理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三个结合”,即坚持办理提案与推进廉政工作相结合,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建议,结合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办理方案,不断推进落实工作,受到基层群众欢迎。


    一是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全县15个乡镇310个村已全部100%实行了“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


    二是规范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建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村级会计核算中心、村级资产监管中心,明确监管职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三是强化监督,加大审计力度,抓好村级理财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深入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活动,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敏感时段切实抓好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腐败风险。


    四是加强群众监督,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受村集体委托,全面受理各行政村的财务帐务处理和资产登记备案业务,村集体的每笔收入和支出都定期向群众公开,加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赋予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接受多方监督,提高集体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竹溪县政协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