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谷城县政协始终坚持突出民主监督的“柔性”特点,不断拓宽民主监督领域,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大大增强了民主监督的实效。
以提案办理形式进行民主监督。每年政协会议期间审查立案提案100件左右,并确定重点提案10件,交由相关部门办理。为了保证提案办理质量,县政协会同县政府一起,对10件重点提案开展包案督办,跟踪督办,对每一个办理环节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提案办理结束后,组织相关委员进行评议,然后签署“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同时,组织其他政协委员在收听、收看录音录像的基础上进行公开评议。多数政协委员在评议时对办理不满意的提案必须发回重办,直到委员满意为止,以促进各部门按时高质量办结提案。积极开展与人大相关委室联合进行督办活动,整合督办优势,强化督办力量,提高督办效果。
建立反馈机制进行民主监督。对于委员所提的建议意见、社情民意信息等,承办单位必须认真研究后形成书面材料答复政协委员,使委员了解办理结果。对重要社情民意和信息,直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阅批,促进问题和建议及时解决及采纳。对政协召开的有关会议,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委员会上提出的有关问题现场进行答复,会后并搞好沟通交流。对事关全局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组织委员实地考察、视察,让委员亲身感受,并提出翔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对集体提案和委员联名所提的建议和意见,强调承办部门必须要邀请有关委员以通报会的形式公开答复,进行集体反馈。通过书面答复、当面答复、实地视察、召开通报会等多种反馈形式达到民主监督的成效。
在行风评议中进行民主监督。为避免受聘委员是以“客”的身份出现,碍于情面,监督效果不理想。选派的特邀监督员变“聘”向“派”的转变,通过下发文件、对外进行公示的形式产生,并召开特邀监督员学习会,以提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水平。组织受聘的政风行风监督员,通过日常观察、明察暗访、专项考评等形式,对公共服务行业及所属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将委员问卷调查结果纳入了被评单位的百分制评议计分。针对政协委员对被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联手县行评办督促被评单位将整改情况反馈到政协办公室和有关委员,
(谷城县政协 秦宣文 邓明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