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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政协委员提案让“扰民舞”变成“和谐舞”

2014-12-28 2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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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国税局广场跳舞的大妈、阿姨们刚到晚上8点钟就散场了,而且音响音量也比以前小多了,我们看电视也好了,儿们学习也安静哒,这是政府部门规范管理的结果。”近日,枝江城区南岗路附近的居民发出感慨。这源于今年枝江市政协一件《关于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提案。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区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开始追求健康向上娱乐生活,纷纷聚集在公共场地跳广场舞。前段时间,由于参与人员多,队伍庞大,晚上跳舞时间长,播放音量大,影响了附近居民、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对此,群众意见比较大。


    为了化解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在“锻炼权”和“休息权”之间找到“平衡点”,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对此件涉及民生的提案高度重视,要求文体、环保、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城区广场舞活动的研究管理。


    枝江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接到办理任务后,立即牵头组织专班,会同城管、环保、老体协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全市39支广场舞舞蹈队和部分居民中,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拿出了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协调该市财政、国税、地税等20多家有条件的单位,提供和开放公共场地,供附近居民跳广场舞;规定晚上跳舞时间不得超过20:30;所有广场舞舞蹈队要控制播放音量,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在中、高考期间,停止广场舞活动;对全市广场舞舞蹈队基本情况分别建档,建立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加强指导和骨干培训,并举办全市性广场舞比赛,使我市广场舞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同时,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条例》规定,结合该市实际,出台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办法。


    据了解,该市近期将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城区广场舞舞蹈队进行现场督查,确保这项活动规范有序,让委员和居民满意。


(枝江市政协李红明、市文体旅游局沈国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