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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开门办案”增加提案办理透明度

2014-12-28 22: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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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个别办理单位让政协委员“被满意”的现象,日前,蕲春县政协明确规定,全县114件提案的办理,凡办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未同委员联系、沟通、征求意见的,一律不能直接答复。


    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县政协要求办理单位改进办理方法,实行“开门办案”,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邀请委员参与现场办理,与委员的见面率、回复率达到100%,实现与委员的“零距离”接触。对提案反映较集中的问题,组织专题督办,使委员全面了解办理情况,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征求意见时,如果委员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要进一步研究办理措施,提高办理质效,解决好委员所提出的问题,最终让委员满意。


(蕲春县政协  陈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