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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协商民主平台  实现提案办理新跨越

2014-12-28 22: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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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提案既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平台,而提案办理则是政协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咸宁市咸安区政协在提案的立案、办理、问效等关键环节中,注重构建协商民主平台,努力实现提案办理工作的新跨越。

    一、遴选立案,融入“协商”元素
    政协提案的立案质量,将直接影响提案的办理效果。咸安区政协在本届全会的提案交办前,区政协提案委采取宽进严出的方法遴选立案。 
    1、讨论议题调研。开展调研活动是区政协提高提案质量必做的基本功,每年在全会召开前,各政协联络处(组)以不同方式组织召集委员协商讨论将要从哪些方面着手提出提案,并要求委员们积极参与提案,大家分工合作,各负其责,深入开展调研,所提提案既要体现关注民生、维护大局,又要注重选准议题,避免重复。
    2、集中建议提交。近年来,区政协把“集中建议提交”作为征集委员提案的一项硬性工作要求来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考评细则。所有提案必须以各政协联络处(组)为单位集中提交,要求主任(组长)签名、加盖公章。在各政协联络处(组)集中建议提案工作中,无论是提案的结构还是内容,每件提案都进行了充分的协商讨论,对于是否提交达成共识。
    3、层层遴选立案。区政协在提案审查立案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协商民主工作。一是在政协全会期间召开提案委全体委员会议,对会前、会中提出的提案进行协商初审,广泛吸纳委员们的中肯建议。二是闭会后,提案委将提案资料再次进行整理,提案委委员对其各抒己见,按照《提案条例》有关规定采取“宽进严出”的方法进行协商筛选,2013年区政协四届二次全会前后共收到政协提案176件,遴选立案95件,提交市政协提案委7件,合并提案48件,转有关部门作建议和社情民意处理21件,不予立案5件。三是召开政协主席专题办公会,对拟立案的提案和10件提交区委、区政府领导签批督办的重点提案在讨论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审定。四是区政协提案委与政府督查室保持联系沟通,召开相关负责人碰头会,对立案的提案按相关职能分工逐份协商确定承办单位。

    二、精心办理,秉持“协商”原则
    承办单位是办理委员提案的主体,办理委员提案是承办单位应有的职责,这就从客观上需要在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之间构建一个互相交流与沟通的协商机制,坚持协商原则,使承办单位能及时了解提案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人能实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
    1、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 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大部分承办单位把办文的落脚点落实到办事上来。通过座谈会、电子邮件、走访、电话等方式征求提案人的意见,进一步了解提案人提出提案的背景和想要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达成共识,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赢得了提案者的支持和理解,提高了提案办理的满意度。从区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情况来看,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主动与提案人沟通协商,数据显示,办复率为100%,面商率为95%,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率为98.5%。 
    2、变“职能有限”为“主动协调”。咸安区与咸宁市城区紧密相连,在城市管理、隶属关系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域的交叉,委员提案的有关内容常常涉及到市直相关部门,致使有的区直部门提出“这些提案超出我们职权范围,无权办理”意见。为此,区政协提案委一边与市政协提案委联系,提交部分提案由咸安籍政协委员带交市政协,一边与区政府办沟通,到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提案办理事宜。如委员们提出的“路灯问题”提案,作为承办单位的咸安供电公司,积极向市路灯局反映情况,协商解决问题的具体事宜,区建设局、交警二大队等单位突破“职能有限”障碍,主动向主管部门寻求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等,这些部门的作法得到了提案者的好评。
    3、变“敷衍答复”为“落到实处”。针对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时的重答复轻落实、解释多措施少现象。区政协提案委与政府办联合开展督查活动,与承办单位保持联系,与提案人沟通,取得较好效果。比如,有的单位在回复件中,含文件头格式不满一页纸,对于类似敷衍的回复件,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找来经办人员,提出重新办理意见,要求对答复意见中作出承诺的事项进行再次或多次协商办理和跟进落实。通过回访提案人,经过协商办理后的提案,不仅办理到位,而且回复也认真。
    4、变“被动满意”为“非常满意”。一般来说,提案办理后,委员的态度就是硬指标。但在提案办理上,提案人碍于承办单位的办理热情不得不“被满意”,不少委员对此颇有微词。为了向“被满意”现象说不,我们要求承办单位要加强协商成份,让政协委员与承办、协办单位面对面地充分沟通,最终达成观点一致,大部份承办单位用委员的满意率去衡量提案办理工作效率。如区卫生局的提案办理工作就在力求委员的“非常满意”上狠下功夫。针对有些委员的“基本满意”或“满意”,卫生局长要求承办负责人从改进部门工作作风,解决建议问题着手,多次上门找提案人协商意见,以期达到“非常满意”。还有的委员提出的提案,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提案人对答复表示不满意,通过承办单位的不断协商,最终也得到提案者的理解,对协商过程表示满意。

    三、致力问效,把握“协商”节点
    针对政协委员提案数量较多、涉及面广等情况,我们在办理工作中,将突出重点难点,把握协商节点,力争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1、重点提案评议问效。提案办理评议问效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形式,同时也是协商民主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近三年来,区政协对区委、区政府领导签批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去年10月,区政协2012年度10件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协商民主评议现场会在区国土局隆重举行,会议由区政协主席周家添主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70人的会议隆重而热烈, 10件重点提案办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提案人面对面作了协商发言,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点评,并对10件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并现场公布票决结果。重点提案协商民主评议活动,调动了提案者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了承办单位工作效能的提高。
    2、难点提案跟踪问效。面对委员们的难点提案,区政协提案工作督查小组对全区20余个承办单位进行跟踪督查,督促承办单位拿出协商解决办法。咸安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区环保局领衔《关于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或降低城区烟尘污染》提案后,局长亲自挂帅,成立专班,与提案者充分的协商,听取意见,到所涉事企业进行调研,设立实时监测站,拍摄资料,制作PPT,分析原因,落实限期整改措施等。区水利局针对《加强淦河防洪设施建设》提案,在本局内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协商建设方案,通过多方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完成了温泉城区段防洪工程建设,扩挖淦河支流、拆除清障渔池及阻洪建筑电站,修编淦河防洪规划,着力做好淦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等,这些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难点提案,在承办单位与单位之间、承办单位与提案者的共同协商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历年提案回头问效。针对历年委员提出因其它原因未能如期解决的提案,区政府督查室、政协提案委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回头问效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11年,林端辉委员提出《建议解决横沟桥镇中心小学师生如厕难题》提案,两年来,教育局、横沟桥镇相关负责人多次召开协调会,积极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去年9月,由区教育局拨款30万元、横沟政协委员捐赠11万元建成后有60个蹲位及自动冲水设备的四层厕所,彻底解决了横沟镇中心小学2000多名师生如厕难题。2011年,汀泗桥镇政协联络处提出了《关于整治加固西湖围垸的建议》提案,去年6月,区水利局、汀泗桥镇政府负责人在多次进行专题会商基础上,积极做好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及沟通协调工作,联合启动了整治加固建设工程,总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加宽加固垸堤8.8公里,疏通导流渠1万余米,河道清淤5公里,更新机泵站设备15处,修整后的西湖围垸保障并惠及了垸内外村民安居乐业。
    咸安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的协商民主,被承办单位充分利用,为提案者所接纳,在一定程度上促成提案中的建议问题落到实处。当前,中央文件以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方面,这就为提案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而对新的形势和机遇,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提案办理的协商民主,为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极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