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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14-12-28 22: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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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枝江市政协以主席会议的形式,对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部分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视察。主席会议组成人员、调研员、部分政协常委、政协各委办主任参加视察,枝江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市农业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住建局、城管局、工商局负责人应邀参加视察活动。
    与会人员先后视察了城区废品收购经营规范管理情况、城区停车秩序管理情况、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情况、市中医院建设发展情况、金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情况、弥陀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废旧塑料加工企业整治情况、七星台镇鸭子口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现场目睹、感受了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

    视察结束后,枝江市政协副主席尤先好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市农业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先后发言,主席会议组成人员、部分政协常委发表了意见。大家认为,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流程不断规范,办理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令人满意的阶段性成效。同时建议:一是要加强跟踪问效。要进一步对提案办理进行“回头望”,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要进一步做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提案办理任务。二是要加大对B类提案督办力度。对B类提案,要继续抓好后续办理,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研究更加科学合理、长久管用、彻底治本的举措,确保按办理计划不折不扣落实。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媒体、多种途径加强提案办理的宣传,继续办好《提案追踪》专栏节目,大力宣传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好做法、好经验、取得的成效,宣传个案典型,及时报道提案办理产生的良好效益,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座谈结束时,枝江市政协主席陈燕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今年全市的提案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重视程度高。市委、市政府领导越来越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对提案办理工作也都非常重视,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挂帅,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提案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做到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具体,有效推进了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二是办理进度快。今年提案办理进度普遍较快,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的提案后,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及早部署,科学安排,有序推进。目前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109件,占提案总数的77.3%;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2件,占提案总数的22.7%。承办单位与领衔提案人见面率达到了100%,从委员书面反馈的意见看,没有不满意的提案。三是办理效果较好。各承办单位坚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办理原则,把推进枝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作为提案办理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提案落实率进一步提高,切实解决了一些政协委员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陈燕主席强调,一是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并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是政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人民政协提案工作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见》中关于全面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系列要求,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好办理提案的职责。二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要落实好中办、国办《意见》要求,以完善提案交办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度、健全提案答复机制、完善提案办理督查制度等方面为重点,不断加强提案办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逐步构建职责分明、重点突出、督办有力、办理有序、落实到位、审核严格、答复规范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格局。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专班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已出台的提案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切实改进和加强提案办理工作。三是注重实效,不断提升提案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增强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要采取上门走访、电话沟通、信函反馈、座谈调研、现场办理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提案者交流互动,改变“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的做法。要高度重视对重点提案办理,达到以重点带动一般、提高提案办理整体质量的目的。要针对提案内容,实事求是地说明问题是否存在、建议是否可行、哪些可以采纳、哪些暂时不能采纳、哪些无法采纳,原因何在,有何措施等,使提案人能感受到承办单位认真负责的办理态度。对答复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落实,对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要制定方案逐步落实,同时要及时向提案人反馈进展情况,使提案办理不仅有规范的书面答复,更有让提案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结果。四是密切协作,努力形成办理工作合力。提案工作是全局性工作,提案办理是牵涉面广、涉及环节多的系统性工作,因此,提案工作不只是政协提案委的事,也不只是政协组织自身的事,需要有“大提案”意识,需要有关各方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办理工作合力。首先,提案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支持,各方都应积极主动地承担责任,不得相互推诿或不作为,配合协作不好,提案办理就难以落到实处。提案委员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协调服务,为提案人和办案方的沟通协商、增进共识营造和谐氛围,要按照中办、国办《意见》精神,通过多种形式与市委、市政府督察部门联合开展对提案办理工作督促检查。

(枝江市政协  鲁永超 方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