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与建设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历年来都是提案办理大户,工作量比较大。2014年,宜都市住建局共承办政协提案78件,其中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共53件、2013年B类追踪问效办件25件,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市政公用、城市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方面内容。截至8月底,所有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
为抓好提案承办工作,市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办理方案,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同时,将提案办理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重要载体,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完善了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专人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每件分解到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如期完成。
一是重点提案重点办。对列入市政府领导领办和市政协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进行重点办理。如由李家华主席督办的罗志明委员提出的第30号《关于将城西污水处理厂纳入近期建设的建议》,我局多次组织规划、市政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积极与提案人交流沟通,编制完成了《城西片区污水收集及处理专项规划》,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即将组织实施。
二是共性问题专班办。对政协委员提案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共性问题,经过归类整理,分解责任,专班办理,做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和推动住建工作。如胡远平委员提出的第118号《关于加强对陆城城区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陈新委员提出的第54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建议》,站在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中肯地指出了全市城市管理存在的不足和需要努力的方向,对此,市住建局将两个提案合并进行办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对提案中反映的内容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开展了夏季瓜果、校园周边环境、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规范了流动摊贩的管理。
三是长远问题协商办。针对因条件限制无法落实、或城市建设中短期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提案,邀请提案人召开相应的专题城建工作座谈会,结合城市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撰写专题材料,协商办理。如陈晶晶委员提出的第31号《关于在我市繁华路段兴建人行天桥》的建议,因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规定,并综合各方面因素,雅斯路口目前暂不适宜修建人行天桥。我局就目前提案在实施上的一序列难度和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向委员作出了说明和解释,力求达成共识。
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办理过程中,市住建局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态度诚恳”的原则,采取“请进来”召开座谈会、“走出去”上门征求意见、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委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了解委员的真实意图,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改进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各责任单位由领导带队上门,虚心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委员的意愿,积极主动解决问题,让委员参与办理过程,切实提高办理实效。通过这些方式,一方面使委员们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另一方面也使承办人员更能全面准确地理解委员们的愿望和意图,提高了办理满意率。
(宜都市政协 郑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