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在便利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如果使用不当,也给安全带来了隐患。据宜都市政协调查统计,宜都市登记在册的电梯共有356部,已投入使用的电梯325部,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不断递增。但由于电梯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及时的维修保养以及使用者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电梯门失灵夹伤、骤停、伤人事件等时有发生。
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有效预防电梯事故发生,宜都市政协委员李虹提出提案,建议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落实产权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电梯的维修保养、加大宣传普及电梯安全使用常识。
政协委员的提案得到承办单位市质监局的重视和采纳。市质监局结合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宜昌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从4月至9月底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宜都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了责任领导,明确了工作专班。整治活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总结验收共四个阶段。
在整治活动中,主要针对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维保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整治。重点严厉查处超期未检、带病运行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严格依法处理到位,坚决打击分包转包和挂靠等各种非法生产活动,对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停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用,应当吊销许可证的要及时报告发证机构,吊销许可证。
整治活动结束后,市质监局针对电梯维保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了电梯维保单位座谈会,邀请政协委员参会并就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进行协商。根据协商的意见,在全市推行了电梯维保“五项制度”,即:电梯维保单位驻点备案制度、电梯维保情况备案制度、电梯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年度自行检查报告制度以及分类监管和末位淘汰制度,进一步落实了电梯使用单位和安装维保安全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电梯安全使用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宜都市政协 郑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