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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政协四举措强化督办提升提案办理实效

2014-12-28 22: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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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谷城县政协在提案办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开展提案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引导全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利用提案履职尽责,有为有位,力求达到让委员满意、让承办单位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一是领导领衔督办。建立了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提升重点提案督办的层次和力度。围绕关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类问题的重点,精心筛选出重点提案,由政协领导按照分工具体督促落实,严把时限关、答复关和质量关,使提案工作与政协经常性工作融为一体,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有力开展;二是部门联合督办。政协全委会后,对审查立案的提案进行整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提案作为联合督办的重点提案,定期协调组织提案者、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办,合力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三是开展现场督办。坚持提案办理与委员面商、座谈、走访相结合,会议督办、视察督办与上门督办相结合,着力加强提案现场办理工作,以保证办理质量和进展,促使关乎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提案得到更好落实,扩大提案办理的社会影响;四是实行跟踪督办。牢固树立为提案者和承办单位服务的理念,探索实践“办前走访,充分了解委员意图和要求;办中协调,邀请委员参加调研视察,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办后回访,民主测评,全面了解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征求委员意见”的督办方式,密切提、办双方的联系,共同促进提案办理工作。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随时向委员、承办单位提供有关提案咨询、提交、交办、办复等信息服务。重视跟踪督办,对上年具有前瞻性、综合性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进行认真梳理,转入下一年度办理工作任务,与当年提案同交办、同部署、同督办,直至提案所提问题彻底解决。


(谷城县政协  秦俊波 邓明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