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政协适应新形式和新任务,积极创新提案办理方式,完善提案办理制度,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上台阶。
一是提案交办实行分类“甄选”。加强对提案的分类甄选,准确确定提案的承办单位。对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委员所提交的提案,县政府办和政务督查室按照归口管理原则,集中送交有关单位承办;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由政协提案委及时转送县政府办公室交由相关单位承办。县政协提案委积极与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和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九届一次会议160件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
二是重点提案实行“遴选”机制。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对全会上收集到的委员提案,先整理进行初审,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建议措施可行的纳入重点提案范围,先选择15件报送分管主席初审,后提交主席会议协商决定,最终确定《关于加强对竹溪河水库水源区饮水安全保护的建议》、《关于在城南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烧田中心学校的建议》等10件重点提案,在日前九届二次常委会上通报,得到政协常委们的认可和肯定。
三是承办单位“慎选”承办人员。竹溪县严格实行提案办理责任制,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并挑选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承办。承办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协组织开展的调研、协商和通报等活动;对本单位所承办的提案认真分析研究,与提案人沟通见面,及时向“一把手”汇报提案办理进度,做到提案办理工作和本职业务工作一样重视,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一样重视,答复和落实一样重视,有力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落实力度。
(竹溪县政协 吴晓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