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鄂州市委员会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能力的体现。近年来,我们在中共鄂州市委的领导下,在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指导下,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的方式方法,促进了提案质量的稳步提高,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坚持'三个面向',拓宽提案来源渠道
提案的质量建立在一定数量的基础上,要想提高提案质量,必须拓宽提案来源渠道,让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提案的形式反映出来。近年来,我们改变过去单一的向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征集提案的做法,坚持做到'三个面向':(一)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一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向社会发出公告,动员广大市民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提案线索;二是向承办单位发函,主动征集承办单位需要政协委员帮助呼吁和献计献策的问题;三是在政协网站上开辟征集提案线索专栏,向社会常年征集提案线索。每年我们通过这些途径共征集提案线索百余条,对征集到的提案线索及时进行了整理,并在全会前印发给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供他们提提案时参考,大多数提案线索引起委员们的重视,他们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此提出了提案。(二)是面向基层政协及时转化。鄂州市下设三个区,在与区级政协的联系中我们发现,区级政协每年都有许多涉及市直有关部门乃至需要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的提案,因超出区级职能范围而未被立案,不仅造成了智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政协委员提提案的积极性。为使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能得到重视和采纳,我们坚持面向基层政协及时转化提案,将基层政协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市政协委员的名义转化为市政协提案,受到了基层政协的欢迎。每年通过这种方式转化的提案达30余件。(三)是面向政协委员常年征集。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政协提案不受时间、人数限制,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及各界别随时可以就引起重视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提案。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提案工作条例的这一规定,坚持面向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及各界别常年征集提案,除做好全会期间提案的征集外,还特别注意做好平时提案的征集工作,做到及时审查、及时立案、及时交办。近年来,我们通过坚持和完善'三个面向'的征集机制和作法,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拓宽了提案来源渠道,丰富了提案内容,确保了提案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严格'三审程序',把好提案质量关口
严格审查是确保提案质量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们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查办法,即坚持'三审'、把住'三关'。每年全会期间我们都要成立大会提案组,对全会期间收到的提案进行登记、整理、审查、修改和完善,这是初审。随后,提案委员会的同志将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同志三方共同会审,并确定承办单位,这是二审。最后提案委员会将召开全体会议,逐件审查,最终决定是否立案。在整个'三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提案的标准和要求,注意把好'三关',即立案关、文字关、交办关。为严把立案关,该修改的,提请提案人修改、完善,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立案,转作来信处理。为把好文字关,我们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认真审查,确保一事一案,并力求使每一件提案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且情况准确、分析得当、建议具体、可行。二是建立提案的电子档案,确保每一件提案按规范的格式打印后再交办。三是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在征得提案人同意的基础上,作为联名提案合并处理。为把好交办关,我们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确定承办单位。无论是在全会期间,还是全会后,我们都邀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同志一道,共同审查提案内容、确定承办单位等。二是人大、政府、政协三家联合交办。每年全会后一个月时间内,三家将联合召开交办会议,对上年度的办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当年的办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全会期间收到的提案将在这次会上得到集中交办。三是建立退回和重新交办机制。凡承办单位认为不属自己办理的提案,可在交办后10天内退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并说明理由,再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重新交办。通过创新审查机制,完善审查办法,特别是通过坚持'三审'、把住'三关',使委员们的质量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提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承办单位普遍反映,政协提案不仅指出了他们工作中的不足,也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好办法、好建议,值得他们认真学习借鉴、很好的办理落实。
三、建立'三个机制',促进提案质量提高
实践证明,提案工作的制度建设不仅是提案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提案质量的重要保障。为促进提案质量的提高,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先后探索并建立了三种有效的服务机制:一是建立了提案工作联络员制度。从政协委员中聘请八名提案工作联络员,分别负责我市七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界别提案工作的宣传发动,提案的收集、整理、初审以及重点提案、优秀提案的推荐等工作。这一制度的确立,使我们不仅延伸了提案工作的触角,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界别提提案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服务,也帮助委员们进一步提高了提案质量。二是建立了提案工作评议制度。探索开展了市民评议提案及其办理工作活动,由最初的评议一件提案及其办理工作,发展到评议多件提案及多家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市民们通过审阅提案原文、视察办理工作等,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提案及其办理工作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评议。市民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活动不仅扩大了提案工作的社会参与面和透明度,促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也帮助委员们进一步提高了运用提案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了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制度。专门出台了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优秀提案是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提案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层层投票评选而产生的优秀提案,表彰会放在每年的全会上进行,每件优秀提案发放奖金伍佰元。所有这一切旨在通过严格的评选程序、慎重的表彰形式、一定的奖金发放来鼓励委员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提高质量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