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黄梅县牢固树立 “优化软环境”就是“崛起硬资源”的理念,始终坚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来推动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尽管采取了许多新的举措,但还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引起了县政协委员的关注。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近年来该县部分政协委员,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建立高效快捷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形成亲商、重商、护商、安商的服务环境,构建诚实守信的民营经济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投资环境。
县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对政协委员提案非常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各项问题,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和研究,组成了以监察局长为组长,综合科室具体办理,相关科室协助配合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班,邀请政 协委员面对面征求意见,认真办理落实政协提案,着力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一是从纪律上规范。针对党员干部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县委、县政府制发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处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影响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系列党纪、政纪处理规定,坚决整治影响机关效能、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是从源头上疏导。针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注重从源头上堵洞,加强预防。在过去运行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承诺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延伸为并联审批制、全程代理制和跟踪服务制等一站式绿色通道服务,有效解决了部门职能交叉、审批环节复杂、收费自由裁量权大、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为从源头上预防涉企乱收费问题,县委、县政府试行了涉企规费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征收的模式,实行“一证一书一卡”制度,要求各部门在“卡外”只服务不收费,只检查不罚款。进入企业检查必须报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了涉企乱收费行为。
三是从查处上治理。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行政权力公开、公正、公平行使。为此,县纪委、县监察局成立了投诉中心,认真践行“有诉必理、有诺必践、快速反应、取信于民”的公开承诺。近年来立案查处典型案件29起,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县投诉中心与县电视台联合开辟了《党风政风行风曝光台》栏目,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公开暴光,已播出2期。今年县投诉中心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应诉为主动征诉,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合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求他们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到位。
(黄梅县政协 桂靖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