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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政协创新提案工作机制

2014-09-15 23: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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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红安县政协不断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提案工作实现了从数量型向质量型、从重提案答复向重提案落实、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服务的转变。

    1、创新委员知情知政方式,引导委员写好提案。一是开展提案知识培训。县政协换届以来,根据新委员多的特点,开展委员提案工作培训活动,邀请省政协办公厅领导给委员讲课,提高了委员对政协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委员撰写提案的基本技能。二是拓宽知情知政途径。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在年中和年底,邀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向委员通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县政府就全县十件大事征求委员意见建议;请县纪委主要领导向委员通报反腐倡廉情况;充分利用《红安政协》简报,选编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本县的重要工作部署等。在每年全会前,发出通知要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和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拓宽提案征集渠道。主要是“四个抓好”:抓好委员提案的征集,每年在政协全会召开前,向委员印发提案参考课题及提案撰写的相关知识,要求委员通过调研,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抓好各专委会提案的征集,在每年政协全会召开前,召开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安排部署提案征集工作;抓好由大会发言转化为提案的工作,每年的大会发言,都凝聚着委员的心血和智慧,将其及时转化为高质量的提案。如根据《加大对倒水河污染治理力度,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的大会发言转化的提案,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县政府把它列入了当年十件大事之一;抓好平时提案的征集,在全会闭会期间,及时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印发专题调研提纲,征询提案调研课题,使提案征集工作经常化。

    2、创新承办督办方式,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使提案办理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一是促进承办单位创新办理和反馈工作。要求提案答复必须用红头文件,并强调提案承办单位要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提案,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办理等。二是创新政协的督办方式。采取主席会议督办提案、专门委员会督办提案、政协委员参与办理提案等方式,切实加强提案督办工作。对重点提案,采取提案委员会、提案人、承办单位“三结合”方式,进行面对面协商或联合调研,促进重点提案的办理。2007年,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天台山旅游开发,尽快开通对天河漂流的提案》,县政府十分重视,县政协作为重点督办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对天河漂流于当年建成营运。漂流季节日均接待游客2000人次,不仅带动了旅游业,还带动餐饮、娱乐、旅店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三是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推动作用。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提案追踪》专题节目,通过新闻媒体,让公众、委员、办理单位三见面,把提案内容、办理单位、办理情况及落实情况等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借助电视报道互动,变少数人的跟踪督办为大多数人的跟踪督办,使政协民主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提高了提案办理的透明度,促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红安县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