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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协提案   竹山文庙大成殿重现当年风采

2014-09-15 23: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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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笔者在竹山县职业技术学校看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竹山文庙大成殿已经维修一新。至此,竹山县政协委员的提案得以落实。

    大成殿位于竹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内的西南角。据大成殿本体梁上记载,该建筑“倡建于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坐北朝南,为文庙建筑群主体建筑之一,重檐歇山式砖木结构。1983年12月23日,竹山县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11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由于资金所限,大成殿年久失修,日渐破败。竹山县政协委员在实地视察,到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后,在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文庙大成殿应该开发利用》。该提案引起重视,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大成殿维修保护、开发利用问题进行研究,决定“列入计划,尽快落实”。2008年1月,政协委员在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再次提出《文庙大成殿应保护开发和利用》提案,县政府将维修保护大成殿列为当年十件实事之一,决定投资120万,由县一建公司承担全部工程任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大成殿本体朽损的椽木檩料梁柱及屋面进行全面维修加固。

    经过几个月精心施工,这座有着近200年历史的优秀人文古建筑焕然一新,重现当年风采。维修加固后的文庙大成殿将和县城堵河广场、县体育中心一起成为竹山县城的地域文化标志性建筑,大幅度提高竹山县城的文化品位。
               (竹山县政协   侯金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