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竹溪县政协决定对八届政协以来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进行评选,在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由县政府、县政协联合表彰奖励。评选对象为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按总数12%的比例,评选优秀提案30件,评选表彰10个提案办理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办法为:优秀提案由各委员活动小组、各承办单位推荐,委员自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由各委员活动小组推荐、委员个人推荐,县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组织考评。县政协提案会员会制定了具体的评选条件和考评细则。表彰对象确定后,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提案以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的名义通报表彰。
(竹溪县政协 余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