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黄州区把政协提案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采取“三重视、三督办”措施,确保了去年区政协三届二次会上54件提案实现了提案者、承办单位和社会“三满意”。
做到三重视。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把重视政协提案作为有效地开展民主监督,尊重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
一是区政府领导重视。区政府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政府的法定职责,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体现。区长余友斌亲自听取汇报,为办理提案提出具体要求。在落实《建设新农村,必须“新农合”》的提案过程中,余友斌亲自带领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省争取政策,并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紧盯不放,使这项工作在一个月的时间顺利完成了任务。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金安将提案办理工作抓在手上,亲自交办、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区政协领导重视。去年,区政协先后四次召开主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督办提案办理工作。对事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问题的重点提案,由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别带领相关专委会和委员参加视察协调。如政协主席卢正旺就《在106国道工业园段安装减速板》这一重点提案,多次到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黄州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进行协商,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分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多次带领提案委的同志下到基层、下到一线、下到承办单位,现场解决具体问题。
三是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不少承办提案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专人负责。有的将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如区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教育局、交通局等一批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者的满意率都比较高。
强化三督办。各地各部门强化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采取定期通报办理工作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检查,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促进和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更好地开展。
一是领导督办。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采取举行会议督办,深入到承办单位实地督办等多种形式,有力推进了提案工作的落实。
二是跟踪督办。对一些需要投入人力、财力,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的重点提案,区政府责成政府督察室采取通报督办、电话督办、公文督办和到单位督办等措施,促进了提案工作的落实。
三是现场督办。对一些事关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提案,采取视察办案现场,专题听取汇报,现场督办落实。在督办区城建办承办的《关于加强小街小巷的建设》的提案中,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多次下到社区实地了解情况,与社区干部和居民代表座谈,了解详细情况后,协助城建部门争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87.4万元,完成了16条小街小巷的建设任务,深得社会的好评。
(黄冈市黄州区政协 卢正旺 童志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