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
一、提案的由来
2002年,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有一位成员的研究生论文选题,题目叫“金属植入物在体模状况下的磁共振成像探讨”(这个课题是要探讨有金属植入物的人体,如有金属假牙、金属人工关节等,如何进行磁共振成像检查,要进行设计和选取射频脉冲序列的基础研究),它需要制作体模、做大量的基础设计和实验。其导师认为这个选题很有意义,特为该研究生申请研究经费2万元。事后得知,国家明确规定研究生的课题经费应由导师解决,导师只好动用自己有限的经费,帮助该研究生顺利完成了课题。
2006年,这位成员从媒体上看到上海某大学一位院长伪造“汉芯一号”,申请到一个多亿的研究经费,并把部分经费转汇到国外私人存户的消息,心里很不平静。又想到周围一些申请到科研经费的人,平时并没有积累多少研究基础,但不知什么原因都能顺利申请到研究经费;一些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也很随意,公私不分,只要课题负责人签了字就可以顺利报销。由此认为我国科研经费审批和管理制度存在弊端,写出社情民意信息向上反映,得到致公党中央和湖北省政协的采纳。政协湖北省委常委、致公党湖北省委副主委、武汉理工大学教授龙炳煌和政协湖北省委委员、致公党湖北省委秘书长彭光华了解情况后,要求参政议政专委会对社情民意信息进一步调查,在本党成员中了解湖北省高校及科研机构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实内容,调整结构,转化为集体提案。
参政议政专委会调查时,不少业界人士认为,目前,我国正处在大力提倡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中,国家对科研经费必然有较大幅度的投入。如何把握好科研经费的审批和评估,把有限的投入用在刀刃上是科技界关心的话题,更是国家和地方科研管理部门的一个亟待思索和解决的问题。“汉芯一号”虽是个别现象,但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上,各省市都存在程度不同的问题。
为此,2007年初,在湖北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加强我省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二、提案提出的建议
提案建议:
1、规范审批程序。科研经费超过一定金额的项目、审批和评估,除了严格履行通常的审批制度外,职能部门有责任组织专家亲临申请单位现场,考查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基础设施、实验条件和技术路线,特别要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曾从事过那些研究和取得那些研究成果等进行很负责任的审核。在科研项目申请和立项过程中,专家组应起主导作用。组成人员应是动态的,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评审过程不留名、不公开,并有严格的回避措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函评的办法值得借鉴。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使每一个环节不出现或少出现漏洞,避免拿到经费的人与实际上能完成该项目的人没有实质性的竞争。
2、加强追踪管理。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要严把“出口”关,既不能影响正常的研究开支,又要严格控制不知去向或含糊不清的支出,尤其是那些大笔经费汇向国外、境外,购买研究设备的支出。业内人士反映,现在有些科研经费有10%是用来打点,有50%或以上是用于非科研的开支,包括与项目无关的管理费、参加各种会议和个人提成等,真正用于科研的开支比率反而比较小,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实施追踪管理,各项开支比例按规定执行。目前科研经费使用并不是没有管理办法,但对经费使用范围、使用比例并没有严格规范,不太明确、比较模糊。对非科研的开支要有一定的比例和幅度,否则大家都不愿意搞科研。严格按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使用过程有监督有依据。
3、科研成果打假。科研成果的审核不仅仅是看发表多少“论文”,发表在什么“核心、权威刊物”上,还要看作了哪些工作,哪些是重复别人的工作,哪些是在别人的基础上有所提升,哪些是自己的创新,国内外发表相关论文对该成果的引用因子大小等,更要看转化为生产力所起的作用。现在撰写科研论文的手段已很“先进”,可直接进入国际著名的高校、研究所、图书馆索引资料和原文,然后进行加工、处理,最后加上几点提法和展望,于是一篇“高质量”的论文就出来了,实际上这只能是一篇综述性质的文章。目前科研“浮燥”现象表现多种多样,有些是出于无奈、逼上梁山;有些是利用科研经费管理上还存在着的一些弊端;有些是看到审批和成果审查者知识存在的局限性,难于发现问题等。因此,选择少数或个别典型例子,进行科研成果打假,以“杀一儆百”是有必要的,有利于端正科研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象牙塔”的纯洁性。
国家大力支持科学研究,每年投入大笔资金支持高校、研究所和企业的研发和产业化,用心十分良苦!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把科研审批关、逐步完善和调整审批政策,向真正在做研究的高校、研究所、企业和个人提供倾斜政策,把有限的科研经费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三、提案的办理
6月27日,湖北省财政厅对提案作了答复。答复肯定了提案所提出的问题,认为提案反映了我省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议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介绍了近年来我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情况,提出了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企业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有关资金管理文件精神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财政企业专项资金管理的请示》,提出了“明确资金支持重点、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议,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准。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经费效益,省财政厅按照“一项资金、一个办法”原则,会同省科技厅对有关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主要明确了项目资金的支持对象、支持范围;加强了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规范了项目资金开支范围、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以及项目经费的使用;建立了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
省科技厅在7月21日的回复中说,对科技计划项目审批程序的问题,已“积极推进和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了从项目申报立项到评审、验收的全过程网络管理;建立了近600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根据评审、评估需要,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立项后,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在‘十五’开展项目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十一五’初期我们又对‘十五’计划项目进行了后评估。今年,将在完成‘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验收结题工作基础上,建立起全省科技信用体系。”关于科研成果打假的问题,“将根据国家科技部的有关政策出台,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开展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从制度上杜绝虚假成果的发生,使打假成果落到实处。”
值得一提的是,2月9日,《中国青年报》以“政协委员建议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为题目,全文刊登了该提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中心根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在《互联网信息摘要特刊50期》,以“有媒体报道业内曝光科研经费开支比例失调”为标题,摘要刊载了该报道,并向国务院提供信息。温家宝总理、陈至立国务委员等作了批示。3月1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来鄂召开关于“规范科研经费审批程序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调研座谈会,湖北省科技厅、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的有关领导和委员参加了会议。政协湖北省委常委、致公党湖北省委副主委黄介生和秘书长彭光华、参政议政专委会副主任曾仁端、委员郭河棠在会上作了发言。黄介生副主委说,科研经费审批程序和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确实是存在一些问题,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虽属于个案、不能以偏盖全、不是普遍存在,但确实是一个问题。我在武汉大学水利电力学院分管科研工作,了解科研项目的申请、经费管理。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方面,虽未发现什么大问题,但由于高校排名,其中有一项是职工人数与科研经费的比例,造成管理人员广泛动员职工申请科研项目,并与提职称、工资挂钩等情况是存在的。另外,科研经费增多了与科研成果并不成比例也是一个问题。科技部、财政部的有关领导认真听取意见后说,感谢大家对科技部、财政部工作的关心。表示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科研立项环节、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提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供国务院决策时参考。
最近一些媒体报道,一些省份的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单位深入高校、研究所进行审计时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40.5%,而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开支占近六成。XX省XX项目的自然科学资金到位金额10万元,至审计时开支9.88万元,其中实验材料费开支仅占5.6%,而招待费、管理费、劳务费、办公用品、电话费等开支占94.4%。有些高校还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学费、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等。有的以开具虚假品名的发票报销费用,如XX省XX大学,在抽查大额专用材料费和办公费时,发现省攻关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别有14笔和9笔开支是用“计算机耗材”和“办公用品”等虚假品名的发票报销的,共计9.15万元,占抽查金额的16.3%。从这些典型事例报道中,可以看到提案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已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
(撰稿人: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参政议政专委会副主任曾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