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2013年是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开局之年。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按照“促进发展、引导适应、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工作思路,坚持“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突出特色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政协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政议政,为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关系和谐做出了一定贡献。
2013年工作情况
一年来,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共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3次、专题视察1次、界别考察1次、专题考察1次,举办委员主题活动1次,组织召开了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指导筹备组筹备成立了湖北省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会,形成各类参政议政材料及经验交流材料等20多件,其中调研报告3件、视察报告1件、考察报告1件、社情民意专报2件、经验交流材料2件,在《湖北日报》发表新闻稿6篇,在《湖北画报》开辟“省政协民宗专题系列报道”专栏、发表采访宗教界人士及宗教界政协委员的专题报道3篇。
一、紧紧围绕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建言献策
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我们选择了以下四个专题组织委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一是就“武陵山区生态保护问题”开展专题调研。4月下旬,陈新副主任带领部分委员到恩施自治州及恩施市、利川市和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别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恩施州政协部分委员对武陵山区生态保护问题的意见,实地考察了当地生态保护现状。根据调研情况起草并向省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湖北武陵山区生态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建议》,针对我省武陵山区生态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林业生态建设;推行绿色生产方式,降低土地消耗强度;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完善环境监管机构,提高污染防治能力;探索市场化补偿模式,确保清江水资源安全”等建议,受到到会听取意见的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充分肯定。
二是就“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8月上旬,肖旭明副主席率领部分委员到宜昌市及五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恩施自治州及恩施市、建始县进行了调研。肖旭明副主席一行冒着高温酷暑深入到有关乡镇、企业和农村社区实地考察,与当地党委、政府、政协、企业负责同志和基层干部群众就民族地区如何科学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根据调研情况起草并向省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关于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针对我省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强化干部培训确保民族地区城镇化有序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着力培育民族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搞好顶层设计破除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障碍”等建议。省委政策研究室对该调研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联系我们补充有关资料后以《湖北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调研与建议》为题,刊发在其主办的党内刊物《调查与研究》2013年第11期。
三是就“少数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视察。10月下旬,肖旭明副主席率领由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三个界别的部分委员组成的省政协委员视察团,赴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洪湖市老湾回族乡、仙桃市沔城回族镇进行了视察。根据视察情况起草了《关于少数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针对我省少数民族乡镇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制度上保障民族乡镇发展需要;加大对口帮扶力度,从项目上注入民族乡镇发展活力;加大领导工作力度,从体制上完善民族乡镇发展格局;加大设施建设力度,从环境上改善民族乡镇发展条件;加大产业调整力度,从结构上改变民族乡镇发展模式;加大人才支持力度,从素质上提高民族乡镇发展水平”等建议。省政协办公厅以鄂协厅[2013]98号文件将《视察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12月17日王国生省长批示“报告有较强的指导性”,请省民宗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研究处理意见。
四是就“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开展考察。8月下旬9月上旬,肖旭明副主席带领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陕西省学习考察了两省(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情况。根据考察情况起草了《关于宁夏陕西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工作的考察报告》。结合考察体验,针对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工作投入;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加强领导,进一步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开发工作;解放思想,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激励机制”等建议,并呈送有关领导参阅。
二、紧紧围绕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履职尽责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是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发挥宗教积极作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就鼓励宗教界积极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建言献策。6月中下旬,肖旭明副主席带领部分委员走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及省属五大宗教团体、有关宗教活动场所,就“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为配合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就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我们发挥系统联动优势,委托十堰、荆州、黄冈三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就此专题开展了协同调研。综合有关情况形成《关于我省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针对我省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加强对宗教界开展慈善活动的引导和指导;量力而行,分类指导,建立和完善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的运行和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完善政策,为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适度宣传,趋利避害,为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等建议,受到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坚持走访看望宗教界人士并与其真心交友。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具有鲜明的统战性,但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团结工作。在工作中我们注重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始终坚持春节前走访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坚持平时经常走访看望宗教界代表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肖旭明副主席带领委员会负责同志分别走访了佛教的武昌宝通寺、汉口古德寺、汉阳归元寺、黄石东方山弘化寺、鄂州古灵泉寺、黄梅四祖寺、五祖寺、妙乐寺、芦花庵,道教的武昌长春观,伊斯兰教的武昌起义街清真寺、洪湖老湾回族乡清真寺,基督教的武昌感恩堂,天主教的汉口上海路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看望了有关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进行了座谈交流。11月中旬,肖旭明副主席还带领宗教界部分委员到黄冈市黄梅县和鄂州市考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给予极大鼓舞。
三是指导筹备成立湖北省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会。宗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博大精深,其中蕴含着许多积极因素,如自然辨证思想、公益慈善精神、环保生态理念、和谐社会构想、人文道德观念等,对人民大众生活影响越来越大。为搭建宗教文化交流的新平台新渠道,挖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健康内容,发挥宗教文化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的积极作用,团结和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凝心聚力、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指导筹备组精心筹备并于4月中旬成立了湖北省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会。省政协杨松主席出席促进会成立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加强学习,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上下功夫;加强协调,在研究和整合我省宗教文化资源上下功夫;加强调研,在密切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上下功夫;加强宣传,在广泛宣传我省宗教文化丰富资源和弘扬宗教文化积极因素上下功夫,为促进“五个湖北”建设做出应有贡献。促进会成立后,已经开展了许多活动,在宣传党的宗教政策、促进宗教文化交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是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宗教的积极作用。为向社会大众正面宣传宗教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积极作用,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宗教,我们与湖北画报社有关负责同志达成一致意见,在《湖北画报》上开辟了“省政协民宗专题系列报道”栏目。经过我们协调联系,《湖北画报》今年第八期刊登了记者采访汉阳归元寺方丈隆印法师的文章《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第十一期刊登了记者采访省政协常委、武昌宝通寺方丈隆醒法师的文章《虔诚的力量》,对佛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众生平等、众善奉行”的宗教特点,对佛教界人士慈悲为怀、以善除恶、扶贫济困的感人事迹进行了宣传;《湖北画报》九、十月合刊刊登了记者采访省政协常委、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赛大富的文章《走进伊斯兰教的大爱世界》,对伊斯兰教热爱和平、敬主爱人、崇尚公益的宗教特色,对穆斯林群众爱国爱教、善良真诚、助人为乐的感人故事进行了宣传。
三、紧紧围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交流
10月下旬,我们参加了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在河南郑州组织召开的“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并向会议提交了交流材料《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与体会》,认真聆听并学习了全国政协马飚副主席的讲话、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朱维群主任的专题辅导报告,与全国政协及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负责同志就如何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交流和研讨,进一步拓宽了工作视野。
12月上旬,我们组织召开了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贯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精神,总结交流政协民族宗教工作2013年工作情况、谋划2014年工作安排。肖旭明副主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认真履职,增强主动性;加强学习,增强创造性,不断开创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肖旭明副主席指出,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始终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政协民族宗教工作作为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他强调要正确认识民族宗教工作形势、正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正确定位政协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认真选好题目深入开展调研、研究解决问题多建有用之言、发挥委员作用提高履职实效,在政协民族宗教工作中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工作,为建设“五个湖北”做出新的贡献。委员会余立国主任在会上作了《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突出特色服务大局》的工作报告,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进一步开阔了工作思路。
四、紧紧围绕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加强学习
新一届政协换届之后,我们针对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组成人员新、工作内容新等特点,为使委员尽快掌握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民族理论和宗教理论、统战理论和政协理论,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我们于3月中旬组织召开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举办了委员主题活动。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简则》,向委员们通报了《民族和宗教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民族和宗教委员会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时任委员会主任程逖同志向委员们传达了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要精神,并要求委员积极参加政协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大力支持政协工作;柳望春副主任就湖北省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情况、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党的宗教理论与宗教政策向委员们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周瑞超专职副主任就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原则、工作思路、工作重点等向委员们作了详细说明。通过主题活动,使委员们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和政协统战理论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使委员们进一步增强了履职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在坚持集中学习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日常学习,要求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自觉加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哲学、历史等工作需要的一切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如何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如何充分发挥政协界别的特殊作用、如何提高建言献策成果的实际效用,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2014年工作设想
2014年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继续坚持“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突出特色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按照“促进发展、引导适应、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中心工作,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推动科学发展为要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突出自身特色为前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组织委员切实履行政协职能,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个湖北”、促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做出新贡献。
一、坚持谋事干事成事,切实履行政协职能
1、结合省政协常委会会议议政专题安排,根据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职责,拟组织委员就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少数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等专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2、承办省政协常委专题协商会,邀请部分政协常委、专家学者、宗教界人士和有关市县政协负责同志就“打造鄂东禅宗文化旅游品牌”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
3、开展委员视察活动,适时组织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三个界别的部分委员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开展年度视察,提出意见建议。
4、探索发挥界别作用,适时组织少数民族、宗教两个界别的部分委员就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情况赴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界别考察活动。
5、筹划举办“湖北省宗教界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专题座谈会”,组织宗教界政协委员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座谈、交流意见。
6、认真贯彻提案工作条例和信息工作条例,鼓励委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做好委员会集体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二、发挥系统联动优势,积极开展联谊交流
1、主动争取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指导,认真完成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2、加强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联系,适时组织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赴外省学习考察,认真做好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有关专委会来鄂考察接待工作。
3、加强与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协有关专委会的联系,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协同建言献策;适时召开全省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政协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4、加强与省属宗教团体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坚持走访有关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参加民族宗教界举办的有关活动,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广交朋友,向党委政府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5、指导和支持湖北省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会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促进会在宣传党的宗教政策、促进宗教文化交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认真抓好理论学习,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通过举办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座谈会、委员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学习工作,进一步增强各族各界人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举办委员主题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或宗教界代表人士就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宗教问题和宗教政策、宗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等作专题辅导报告,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
3、加强委员会及办公室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实效。
4、进一步规范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增强委员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提高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