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委会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4-09-15 21:11:59  
字体大小:【

(2013年1月30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2013年2月25日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主席会议审定)



    2013年是十一届省政协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提案工作意义重大。提案委员会全年工作要按照十一届一次会议的总体部署和《省政协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按照“提案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办理既要注重答复,更要注重落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密切与广大政协委员、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承办单位的联系,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整体质量,努力发挥提案在促进“五个湖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努力加强提案委员会自身建设
    新组建的提案委员会,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搞好委员的学习,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专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点是,通过学习,打牢全体委员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基础,明确办事程序,增强办事效率,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1. 第一季度,组织全体委员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切实领会和把握十八大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高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
    2. 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重点学习把握关于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的精神,学习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3号),充分运用“提案办理协商”的形式,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3. 拟制本专门委员会《议事简则》,组织全体委员学习做好提案工作的基本知识,适时组织新选入委员专题学习提案工作相关业务,明确自身的职责和要求,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4. 第二季度,主动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提出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出台《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提案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采取有效形式督促提案的办理和落实
    督促提案的办理与落实,是提案工作的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突出做好省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的组织服务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5.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闭幕后,及时商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
    6. 三月份,编发《提案摘报》,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阅批,加大督办力度。
    7. 做好2013年重点提案的选择和督办工作。做好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方案,报请主席会议确定,为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8. 第三季度,组织本委委员、提案者走访部分承办大户,召开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分类了解提案办理进度和效果,推动面上提案的办理和落实。
    9. 商省政府督查部门加强2013年提案办理的督查工作,协助做好《办理情况督查通报》。
    10. 提案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反馈意见,商请承办单位做好再办复工作;意见分歧较大的,组织提案者同承办单位座谈,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增进共识。
    11. 创新和完善提案督办形式。主席、副主席的督办活动,根据提案特点,采取听取汇报、调研座谈和现场办理等形式进行,加强办前调研和办后跟踪。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要抓好三个环节:采取可行措施,力求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做好办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加大重点提案以及办理效果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三、积极为提高提案质量做好服务工作
    提案委员会要积极为提办双方做好服务工作,重点是为委员知情明政、加强提办双方的联系与沟通提供条件。
    12. 严格按照立案标准审查提案,把好提案立案关,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商党政综合部门,按照职能确定承办单位,提高交办的准确性。
    13. 年中适时,商请省委、省政府综合部门向党派、团体和政协专委会介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情况,帮助开展提案选题调研。
    14. 第四季度,向省直有关部门征集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参考题,整理印发省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为其提供撰写提案的思考方向和参考。
    15. 适时听取承办单位对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征求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做好各方面意见的反馈工作,促进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提高。
    16. 加强与党派、团体和专委会的联系,积极推动党派、团体和专委会做好本组织内部省政协委员提案的征集工作。

    四、做好提案工作的总结宣传和表彰工作
    在积极探索创新提案工作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案工作的规律和经验,撰写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优秀提案的表彰宣传工作。
    17. 开展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年底,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提案委员会讨论,主席会议审定,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对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进行表彰。
    18. 注重对平时工作的梳理和总结,不断积累素材,第四季度组织起草省政协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19. 按照办公厅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同电台、报社、电视台、网站等媒体的联系与合作,结合工作实践,撰写宣传稿件,提供新闻线索,宣传提案工作。积极配合办公厅与经济频道办好《提案追踪》电视专栏节目。

    五、做好联络、学习和交流工作
    加强与全国政协、各省区市政协以及省内各级政协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注重学习好的做法,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我省政协提案工作的水平。
    20. 密切同全国政协和我省地方政协提案工作部门的联系,在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安排一定时间到市、州、县调研学习。
    21. 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和中南六省(区)政协提案工作有关会议,学习借鉴好的经验,用以指导工作。
    22. 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组织本委部分委员、有关党派团体提案工作部门负责人出省学习考察提案工作好的做法与经验,组织部分承办单位出省学习考察办理提案的情况与经验,拓宽视野,启迪思路,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