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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湖北省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4-09-15 2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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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日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2013年2月25日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主席会议审定)



    2013年是十一届省政协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意义重大。2013年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部署和省政协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谋事干事成事,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推动科学发展为要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突出自身特色为前提,组织委员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努力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个湖北”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谋事干事成事,切实履行政协职能
    1.坚持“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突出特色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按照“促进发展、引导适应、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工作思路,围绕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力争“谋更多的事、干更多的事、成更多的事”。
    2.结合省政协常委会会议政专题安排,根据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职责,拟组织委员就湖北武陵山区生态保护、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等专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3.为助推武陵山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议以省政协名义筹划举办“清江高峰论坛”,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有关地方政府和政协、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就武陵山试验区建设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4.为助推大别山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筹划举办“禅宗文化旅游开发专题研讨会”,邀请安徽、江西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及有关专家学者就打造禅宗文化旅游区进行研讨交流。
    5.认真贯彻提案工作条例和信息工作条例,鼓励委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继续做好委员会集体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6.举办一次委员主题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请有关专家学者或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同志讲授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知识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
    7.举办一次界别考察活动。适时组织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考察少数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8.举办一次界别视察活动。适时组织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三个界别的部分委员视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

    二、发挥系统联动优势,积极开展联谊交流
    9.主动争取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指导,认真完成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10.加强与兄弟省(区、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联系,适时组织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赴外省学习考察,认真做好兄弟省(区、市)政协有关专委会来鄂考察接待工作。
    11.加强与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协有关专委会的联系,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协同建言献策。
    12.加强与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等单位的联系,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流工作情况、开展合作研究。
    13.加强与省属宗教团体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适时走访省属五大宗教团体,参加民族宗教界举办的有关活动,了解情况,向党委政府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诉求,切实帮助民族宗教界排忧解难。
    14.加强对湖北省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会的业务指导,为促进宗教文化交流、宗教之间对话、促进宗教和谐搭建平台。

    三、认真抓好理论学习,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5.加强学习,巩固共同思想基础。通过举办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座谈会、委员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央及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积极引导民族宗教界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进一步强化各族各界人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进一步增强各族各界人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16.加强委员会及办公室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
    17.突出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新思路新方式,树立为民理念,把凝聚民心、反映民意、改善民生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
    18.根据省政协办公厅统一安排,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竞进提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委员会及办公室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治庸问责”活动、“三抓一促”活动,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委员作用,进一步增强委员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提高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19.认真完成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分管副主席和秘书长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