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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2012年工作要点

2014-09-15 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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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6日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2012年2月23日省政协十届七十七次主席会议审定)
 

    2012年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要始终不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坚持谋事干事成事理念,广泛发动和组织委员会全体委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省人口资源环境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为促进湖北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不断夯实履职基础
    1、按照省政协常委会统一部署和主席会议的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委员学习中共十七大及各次全会、中共十八大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履行政协职能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16号文件(《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鄂办发【2011】43号文件(《省政协党组关于<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利全体委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和履职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关系,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自觉参与政协活动,认真履行政协职能。
    3、利用委员活动日、专题讲座和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委员学习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侧重抓好我国和全省有关人口资源环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为全体委员拓展履职视野、增强履职能力夯实基础。
 
    二、服务常委会中心工作,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
    4、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政协2012年各次议政性常委会会议题、常委专题协商会议题等,认真组织委员开展调研,为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提供高质量的调研材料,履行参政议政职能。
    5、按照省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组织委员就全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谋事干事成事, 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
    6、就全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21号)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7、就全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8、就汉江流域湖北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开展专题调研,为“湖北湿地高峰论坛”提供高质量参会材料。
    9、就全省农村面源污染及其治理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着力推进减排工作。
    10、就武汉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问题开展专题座谈,为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言献策。
    11、与省林业厅等单位联合开展全省森林城市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相关调研、评审、表彰等工作。
    12、协助省林业厅筹办好“湖北湿地高峰论坛”。
 
    四、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强化民主监督职能
    13、对在今年初走访省直主管部门,以及平时在调研、视察、考察中了解和发现的具体问题,采取分工负责制的方式,以多种形式反映出去,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妥善加以解决。
    14、关注新闻媒体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敦促和协助有关方面认真解决,着力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
    15、对委员会今年提出的提案和委员提出的部分重点提案,要采取有效方式进行督办,积极协助提案承办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16、认真清理五年来省领导对委员会的调研、视察、考察报告所作的重要批示,有选择性地进行跟踪调查,推动落实工作。
    17、跟踪了解洪湖、大九湖、龙感湖等湿地生态修复和全省生态水利建设情况,协助解决落实工作中的难题。
 
    五、创新服务工作方式,协助委员认真履职
    18、采取报告会形式,邀请省直部门负责人分别通报全省人口、资源、环境的现实状况、发展趋势、问题解析、应对策略等情况,让委员尽多尽快地了解真情和实情。
    19、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委员中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三个一”活动,确保委员在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与政协组织活动等方面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0、采用上门走访、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尽力帮助委员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他们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主体作用。
    21、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委员单位的联系,力争为各位委员参与政协活动,充分行使民主权力,发挥智力优势提供方便。
    22、及时向全体委员印发、传送全国和全省有关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最新政策、会议精神及信息资料等,为他们更有效地履职创造条件。
    23、开展1-2次委员联谊活动,以利委员们彼此加强交流,增进了解、加深感情。
    24、组织部分委员赴海南、云南等省考察生态林建设情况。
    25、将委员会调研题目分解落实到主任会议成员,建立责任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的,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增强调研工作效果。  
 
    六、密切加强多方联系,整合力量推进工作
    26、密切与省直对口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年初走访省直对口部门,了解相关单位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设想,征询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需要向省委省政府呼吁解决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参加省直对口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世界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湿地日、全国土地日、爱鸟周等活动。
    27、密切同各级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积极主动向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汇报工作,争取对湖北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指导。认真配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做好在鄂的调研、视察、考察,必要时,可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然后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反映实际情况,力争解决具体问题。坚持同全省各市州政协和兄弟省市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就某些共性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看法,联合开展调研。组织部分市州政协人资环委负责人赴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考察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28、密切同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有关专家学者联系与协作。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聚集了大量专业人才,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对于全省人口资源环境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可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和效果。遇到某些技术难题,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研究和座谈讨论,着力促进技术难题的解决。
    29、密切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作。邀请记者参加重大调研活动,对于产生实效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及时撰写稿件,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
    30、密切同省政协有关界别的联系与协作。组织科协、农业、科技界别委员就生态农业推广普及、水电发展、农副产品安全、3D产业发展等问题,赴宜昌和广东、江西等地进行专题考察。
 
    七、认真总结五年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发展
    31、收集整理5年来委员会调研、视察、考察报告材料,委员会和部分委员重要提案等资料,汇编成册,存档利用。
    32、适时组织召开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学习传达全国暨地方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研讨会精神,总结交流本届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工作,为新一届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33、总结五年来委员会开展“三个一”活动的工作,并对每位委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对表现突出的委员以委员会的名义进行表彰,同时作为推荐优秀省政协委员和提名留任下届省政协委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