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4-09-15 21:10:27
(2009年12月23日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2010年1月19日省政协十届三十次主席会议审定)
2010年是我省实施 “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届中之年。在新的一年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会全体委员紧紧围绕省政协常委会的中心工作,以及全省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能,努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加强学习,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 1、认真组织和推动委员会全体委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学习国家关于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基本国策”意识,提高掌握政策、应用政策、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体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主任会议成员学习活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题学习活动。
二、服务大局,认真完成省政协常委会部署的工作 4、按照省政协统一部署,围绕2010年第一、二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就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提供高质量的建言材料。
5、按照省政协统一安排,组织一次视察活动,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6、积极参加或参与组织省政协有关重要活动,承办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抓住重点,围绕重大问题建言立论 7、就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问题与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合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8、就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园区建设、资源保护与利用等问题开展调研。
9、依照《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要求,实地考察我省低碳经济发展情况。
10、就社会普遍关注的人口、资源、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
11、按照区域协作会议主办方要求,就长江湖北段水环境保护、湖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问题开展调研。
四、积极探索,增强委员会工作活力 12、认真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全年每位委员参加一次调研活动、提交一件高质量提案、撰写一份社情民意信息,确保委员会参政议政的制度化、经常化。
13、定期走访委员,了解履职情况。
14、丰富委员活动日内容,加强相互间联谊交往。
15、积极探索委员会与党派、团体,与界别联合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活动实效。
16、组织委员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问题赴兄弟省区市学习考察。
17、对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和建言献策等情况进行统计,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并作为委员会推荐优秀委员的重要依据。
五、注重实效,切实加强跟踪督办
18、积极协助承办单位落实本委员会今年提出的提案;对重点提案开展督办工作,力争取得实效。
19、对委员会近年来调研、视察所提意见、建议被党委、政府采纳后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问效”工作;重点就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跟踪调查督办,推动落实工作。
六、抓好保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20、加强组织领导。将委员会工作分解落实到主任会议成员,建立责任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的、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成果转化。
21、进一步做好知情知政工作。召开对口单位情况通报会,并及时向全体委员寄送材料;调研、视察、考察前,邀请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应委员要求,视情提供专项情况通报;逐步建立人口资源环境资料信息库,并适时向委员提供相关信息。
22、密切各方联系。积极争取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做好“爱鸟周”、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等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密切与兄弟省区市和全省各级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以及省直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上有关专家学者的联系,共同配合开展活动,集思广益研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