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题调研
2014-09-15 21:09:45
5月19日至24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
专题调研,委员们一行考察荆门市政务中心法律援助接待处
5月19日至24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
专题调研,委员们一行考察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5月19日至24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
专题调研,调研组在石首市召开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根据省政协十届九次常委会关于协商讨论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的议题安排,5月19日至24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梅钢的带领下,就“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赴荆门、荆州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荆门市、京山县和荆州市、松滋市、石首市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介绍,与部分省市政协委员、所到市县司法、工会、妇联、劳动监察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代表和农民工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考察了荆门市、荆州市、松滋市6个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调研开始前,调研组还到省司法厅听取了我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并与省总工会法律部、省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就工会、妇联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座谈。
通过调研,委员们认为,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200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法律援助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了加大投入,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管理规范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体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有关部门统计,2008年,全省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020件,为农民工提供各类法律咨询94517人次,为农民工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过1.4亿元;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湖北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投入不够,发展还不平衡;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农民工法律援助程序繁杂,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等。
调研组建议,要加快我省法律援助的立法进程,尽快出台《法律援助条例》,以法规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的知晓率;要加强法律援助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办案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绿色通道”;要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制约法律援助开展的人、财、物;要进一步降低援助条件、扩大援助范围,简化援助程序,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实效。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孙益山、全国政协委员、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 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全柱、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姚永宁、省妇联权益部副调研员廖云等参加调研。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